【大紀元2024年12月05日訊】長島納蘇縣和蘇福克縣對駕駛人闖紅燈不但罰款,還加收行政費,州高等法院上訴庭11月27日裁定違反州法。兩縣都已經停收。
納蘇縣和蘇福克縣從2010年開始對駕駛人闖紅燈被自動攝像頭拍照,不但開出每張50美元的罰單,納蘇縣還加收45美元的公共安全費和55美元的駕駛責任費,總共150美元,蘇福克縣則加收30美元的管理費。
州高等法院上訴庭11月27日裁定,加收這些行政費用違反了2009年的州法,該法授權地方政府制定闖紅燈攝像頭計畫,並將每次違規罰款上限定為50美元,加上滯納金後上限定為75美元,再加收其它行政費用則逾越州法授權,因此無效。
上訴庭將案件分別發回給兩縣的州高等法院審理,以確定兩縣多收了多少錢,應該退還給駕駛人。《新聞日報》(Newsday)報導,代表兩縣駕駛人提起訴訟的律師雷蒙多(David Raimondo)表示,蘇福克縣總共多收1.6億美元,納蘇縣多收了3至4億美元。
納蘇縣縣長官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的發言人博伊爾(Chris Boyle)12月4日沒有回應是否再向州最高法院——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s)上訴的問題,但是向《新聞日報》證實,該縣已停收公共安全費和駕駛責任費。蘇福克縣則早在2023年就停收30美元的管理費。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