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11月12日訊】一審開庭兩個半月後,中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陳繼興被判死緩。
11月12日,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
陳繼興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稱,2002年至2017年,陳繼興利用擔任廣東省江門市委書記、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項目開發、糾紛處置、土地轉讓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3年至2020年,陳繼興直接或者通過他人先後多次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8億餘元。
2019年至2022年,陳繼興退休後,利用原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江門市委書記、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在貸款審批、項目推進、補貼申報、土地出讓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2018年至2022年,陳繼興直接或者通過他人先後多次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5萬餘元。
現年70歲的陳繼興,已退休五年,於2023年7月落馬,今年1月6日被開除黨籍,5月30日被提起公訴,8月29日一審開庭。
公開簡歷顯示,陳繼興在廣東省財政廳任職長達25年,並1992年12月任副廳長,1998年3月升任廳長。
2002年10月,陳繼興轉任廣東江門市委書記、江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2011年11月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2012年1月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2018年1月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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