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1月07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Tom Ozimek報導/鐘心萍編譯)一家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德州的一項法律,該法律要求選民登記申請上附有原始的手寫簽名,這為選舉誠信措施的倡導者帶來了勝利。
德州州長Greg Abbott在社群媒體上的聲明中表示:「這只是我們通過的眾多選舉誠信法之一,旨在讓作弊者更難作弊。」他讚揚了第五巡迴上訴法院2-1的裁決結果,尊重了所謂的選民登記「濕墨水簽名」法(wet ink signature)。
「濕墨水簽名」法要求在德州通過傳真或電子方式提交選民登記申請的人,另外提交包含原始手寫簽名的實體副本申請。
多數意見指出,「德州在可靠性和防範欺詐方面的利益是『合法的』」,並指出簽名要求確保了第三方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手段無法提供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這項針對簽名的訴訟由Vote.org提起,Vote.org是一個提供電子簽名工具的選民倡導組織和投票技術平台。該組織認為,「濕墨水簽名」法不適當地加重了投票的負擔,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以及1964年《民權法案》中所謂的「實質性條款」,該條款規定投票權不能因被認為是微不足道或「不重要」的錯誤或遺漏而否認投票權。
上訴法院駁回了原告的主張,並在意見中指出,「德州關於原始簽名能夠提升選民誠信的理由是合法的,這一理由站得住腳,從總體看來,這一理由使這樣的簽名成為一項重要要求。 」
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總統任命的法官Stephen Higginson在一份反對意見中反對這一推理,認為德州接受在德州公共安全部辦公室或選民登記程序之外的其他區域完成的電子格式簽名沒有問題。
「德州官員明確起草了第13.143(d-2)條,以防止使用Voter.org的電子簽名工具。因此,『濕墨水簽名』要求違反了實質條款,地區法院正確地禁止其執行,」Higginson法官在異議中寫道。
協助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針對這起訴訟進行法律辯護的德州公共政策基金會資深律師Autumn Patterson稱讚這項裁決是「正確的結果」。
Patterson在一份聲明中說:「第五巡迴法院正確地認識到,各州在選舉公正性方面擁有重要利益,而原始簽名要求是促進這種利益的合法方式。」
更多細節
雖然上訴法院的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2022年6月阻止簽名要求的裁決,但確認私人團體可以根據《民權法》的實質條款提起訴訟。
在最近的一個案件中,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在賓夕法尼亞州,即使是裝在缺乏準確手寫日期的信封中的郵寄選票或缺席選票也必須進行計數。法官基於這樣的裁決認定,不計算此類選票違反了實質條款。
當時,下級法院裁定簽字法律無效後,共和黨官員介入,其中包括德州總檢察長Ken Paxton。
Paxton和其他人認為,Voter.org開發的幫助選民提交註冊表的網路應用程式與德州選舉法規「不相容」,因為它沒有提供遵守簽名要求的方法。
「從適當的角度來看,原始簽名規則是廣泛擴大登記投票機會的一部分,」Paxton等人寫道,「這根本不是負擔。」
「即使該規則確實帶來了輕微的負擔,但該規則作為防止選舉舞弊的屏障的功能也遠遠抵銷了這些負擔。」
但地方法院駁回了他們的論點,並拒絕了他們維持簽名法的請求,促使他們向第五巡迴法院提起上訴,第五巡迴法院批准了上訴人的緊急動議,在上訴期間暫停地方法院的禁令。
經過三月的口頭辯論後,第五巡迴法院推翻了地區法院的裁決,將原始簽名法保留了下來。
與此同時,Vote.org針對佛羅裡達州原始簽名規則提起的類似訴訟仍在第11巡迴上訴法院懸而未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