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本週一(10月2日),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TMRB)公布了「通勤巴士」(commuter bus)不需要繳堵車費的推薦方案。然而,紐約州眾議員李榮恩(Grace Lee)卻在隔天一早,收到MTA特地來電通知,指她呼籲免堵車費的「通勤小巴」(commuter van)不在豁免行列。
紐約州眾議會亞裔事務委員會共同主席李榮恩(Grace Lee)10月3日在曼哈頓華埠的記者會中表示,「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公布了四項建議的堵車費方案,但是沒有把往來於布碌崙、皇后區與曼哈頓中國城的通勤小巴也算進去。這些來到中國城的通勤小巴是作為大眾運輸工具使用,所以我們呼籲MTA應該把通勤小巴算入(堵車費豁免)。」

兩週前,李榮恩才偕州參議員劉醇逸(John Liu)、州參議員卡范納(Brian Kavanagh)、州眾議員金兌錫(Ron Kim)與市議員馬泰,以及社區領袖要求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給往來於亞裔社區的通勤小巴提供堵車費豁免權。
就在通勤巴士搭上豁免堵車費列車的隔天,李榮恩在3日一早就收到了MTA內部負責處理政府間業務人員的電話,「特地」向她通知,「通勤小巴」不在堵車費豁免的行列中。
「不管通勤小巴在法規上的定義如何,華人都稱這種交通工具為『小巴』,也就是小巴士。但關鍵不是在於名稱如何,而是兩者的功能性是一致的。」州參議員劉醇逸在記者會中表示,「(小巴)已經是大眾運輸工具(mass transportation)了。」
根據紐約市交通工具與交通法,超過15個座位的就稱為巴士,而通勤小巴的座位數則落在9個或以上至20個或以下。
記者會當天,停靠在紐約市交通局設置於曼哈頓華埠地威臣街(Division St)車牌下的通勤小巴,至少有2輛都是20個座位數,那麼這些合格經營的通勤小巴到底能不能也算是通勤巴士呢?
對於通勤巴士的定義以及通勤小巴被排除在堵車費豁免權以外的原因,MTA內部消息人士對本報指出,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是與MTA分開運作的,而週一會議中提到的通勤巴士等概念,都是來自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而非MTA。
消息人士表示,「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最快會在這個月推出堵車費徵收框架報告(tolling structure report),裡頭『很可能』會提到通勤巴士的定義,你可以多加關注。」
「MTA會考慮他們(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的建議,再看看是否照樣執行。」消息人士說。

近1個月,華埠商業改進區(Chinatown BID)與華埠共同發展機構(Chinatown Partnership)寫信給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也寫信給交通移動審查委員會與其主席韋斯布羅德(Carl Weisbrod),促請委員會讓通勤小巴與巴士一樣享有堵車費豁免權,但沒有得到委員會回覆。
華埠商改區執行總監陳作舟(Wellington Chen)受訪時說,「委員會根本沒有關於『通勤巴士』的定義。一般往來於法拉盛、曼哈頓與布碌崙中國城的華人小巴,都是要坐滿20個人才發車。」
「不只這樣,這些能夠停在寫有『通勤小巴』車牌的車,都是有拿到紐約市通勤執業許可與證照號碼。政府如果是用巴士的規定在管這些小巴,那麼在堵車費這問題上,是不是也應該給華人小巴有豁免權?」陳作舟說。

前紐約市都市規劃局主任都市計畫師師鄭向元(Jerry Cheng)也曾經就通勤小巴製作調研,結果顯示通勤小巴能夠給民眾提供與巴士一樣的服務功能。
前主任都市計畫師鄭向元受訪時表示,「其實通勤小巴與巴士所提供的功能是相同的,不應該因為通勤小巴的體型比較小,就不給堵車費豁免,還是一樣要給的。」
「希望我們的華人民選官可以盡力爭取,讓通勤小巴也有堵車費的豁免權。」鄭向元說。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