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翻轉羅訴韋德 喬州推動反墮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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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尚明亞特蘭大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發布一項全國矚目的判決,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實質上終止了在近50年前該案判決所確立的墮胎權,並賦予各州監管或限制墮胎的權力。喬州州長坎普(Brian Kemp)在當天發布消息稱,這項判決是「(胎兒)生命權的歷史性的勝利」。坎普並表示,現在有希望能將喬州的反墮胎法推進到實施階段。

在2019年5月被坎普簽署為正式法案的喬州《HB 481》,禁止對已能探測出心跳的胎兒實施墮胎手術,所以被稱為《心跳法案》。強姦與亂倫的受害者的墮胎,不在此禁止條款內。另外,在懷孕期間如果胎兒的健康有極大的問題或甚至母親的生命有危險,也允許在胎兒超過6週之後進行墮胎。喬治亞州原來的法律允許對直至20週大的胎兒進行墮胎手術,而通常胎兒只要5週半至6週大就會有心跳。然而,在5至6週時許多孕婦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懷孕,因此抨擊這項法案的人士表示,這基本剝奪了婦女的墮胎權力。

《HB 481》原定2020年1月生效。但是在2019年,支持墮胎權力的組織,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Planned Parenthood)、生育權力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等組織聯合在聯邦地區法院提出控訴,阻止《HB 481》生效。是年10月,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史蒂夫˙瓊斯(Steve Jones)判決暫時阻擋其效力,因此該法律從未實施。2020年7月13日,瓊斯在判決書中說,《HB 481》基本上剝奪了1973年最高法院在「羅訴韋德案」中賦予婦女的墮胎權力,因此違背憲法。瓊斯的判決完全否定《HB 481》的每一部分,包括其中將胎兒視為個人、並賦予所有個人的法律權益的條款。

在瓊斯宣布他的裁決之後,坎普辦公室發言人寇第˙霍爾(Cody Hall)在次日便發布宣言:「我們會對此法院判決提出上訴。喬治亞州人民珍惜生命,我們會繼續為未出生胎兒的權力奮鬥。」於是坎普於2020年8月在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然而,當時第11巡迴上訴法院表示,將坎普的上訴暫時擱置,因為他們當時正在審理也與墮胎權相關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該案的核心是關於密西西比州一項禁止懷孕15週後墮胎的法律。之前的一項下級法院裁決阻止了15週墮胎禁令的實施。共和黨領導的密西西比州要求最高法院推翻下級法院的裁決。

美國最高法院在6月24日的裁決正是針對「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在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撰寫的多數人裁決意見中,他說: 「我們的決定是,將墮胎權問題交還給這些(州)立法機構,它允許(贊同和反對)墮胎的雙方婦女通過影響公眾輿論、遊說立法者、投票和競選公職,來尋求影響立法進程。婦女並非沒有選舉權或政治權利。值得注意的是,登記投票和進行投票的女性比例,一直高於男性的比例。」「墮胎提出了一個深刻的道德問題。憲法並不禁止每個州的公民管理或禁止墮胎。『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的裁決僭越了這種權力。我們現在推翻了這些裁決,將這一權力交還給人民和他們選出的代表。」其中凱西案是指1992年最高法院在「計劃生育組織訴凱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s)中維護墮胎權的裁決。

現在外界普遍認為,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會盡速讓喬州的《心跳法案》生效。有些喬州共和黨議員甚至倡議要一鼓作氣,在喬州完全禁止墮胎。不過,喬州州議會今年已休會,目前坎普沒有在11月州長大選前召開州議會特別會議的計畫。喬州民主黨州長候選人絲黛西˙艾布拉姆斯(Stacey Abrams)與競選連任的民主黨籍喬州聯邦參議員拉斐爾˙沃諾克(Raphael Warnock)均表示,他們要為喬州民眾爭取墮胎權。沃諾克在推文中說:「身為一名提倡墮胎權的牧師,我將不會退縮。婦女必須有權為自己的健康做決定,而不是由政客來決定。」

責任編輯: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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