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紐約州立法機構週三(4月21日)通過提案,將自動恢复被判重罪的人在假釋期間的投票權。
給假釋犯投票權,這是紐約州選舉法的重要變化。在目前的法律下,一個人被假釋或者受到社區監視居住的重犯,需要在解除假釋或監管結束後的很長時間之後,才會重新收到通知恢復投票權。
但新的立法將允許假釋犯在釋放時,便恢复投票權,并要求懲教部門的工作人員向假釋犯提供「選民登記表」。
該立法受到一些共和黨員反對,但最終以民主党議員投下更多贊成票,而在州議會参眾兩會獲得通過。
此提案已經送交州長庫默,他有十天時間決定簽署還是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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