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週三(31日)午間,中華總商會邀請「Gotlin & Jaffe 律師事務所」與「下東城關愛協會」舉辦講座,為民眾解惑有關反亞裔仇恨犯罪的法律問題。律師表示,受到攻擊後,應先撥打911 ,儘量撤退,離開現場,不要盲目自衛。
律師高特林(Daniel Gotlin)深入解說在紐約州若遭遇仇恨言論以及犯罪時應有的處理方式,他表示,每一州對於自我防衛的法律規範不盡相同,紐約人如果遇到無端攻擊或有生命威脅時,還是得先打911,並且儘量撤退,離開現場。否則自衛不當,還可能吃上官司。
高特林以去年10月受理的華埠亞裔傷人案為例,指出如果民眾原先是仇恨犯罪的受害者,但為了自衛而反擊回去,根據現實情況,受害者有可能會遭地檢或法庭判為犯罪者。
據《紐約每日新聞》(Daily News)去年10月11日報導,曼哈頓下東城一房產經理王馬克(Maximilian Ong,音譯)因為不滿有人在管理房屋小便,且被對方用帶種族歧視的言論咒罵,因此打電話報警;但在警方未到期間,王馬克與四名非亞裔青年發生流血衝突。
報導指出,其中一名20歲的非亞裔青年傷勢嚴重,王馬克因襲擊和持有武器的重罪被傳訊,並繳納2萬元現金保釋。
就紐約州而言,高特林表示,如果有人說出帶有歧視的字眼且推人一把,萬一受害人真的拿槍出來反擊,導致對方死亡或重傷,這種行為就是「過度」(overact),法官一定會起訴這種過度自我防衛的行為。
雖然市警局目前成立了「反亞裔仇恨犯罪任務組」,提供亞裔社區方便報警的途徑,但是高特林也提醒民眾,調查和審判結果掌握在地檢與法官手中,「警察起初雖然能拘留和指控犯人,但是最終要看政府裁判誰需要被控訴以及控以何種罪名」。
高特林指出,每一個州對於自我防衛的法律各不相同,比如紐約州與佛羅里達州就相差甚遠。他舉例多年前在佛羅里達州有年輕非裔小伙死於民眾自我防衛;但在紐約就不是這樣,因為民眾「有責任儘可能退一步」。
高特林說:「如果有人朝你做了些動作,或是入侵你家,你有權利打官司或撤退,但你不能在能夠撤退的情況下反擊,這就是法律,這就是你在紐約州面對的。」◇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