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選舉權報告:社區外展計畫助選民投票

【大紀元2021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橙縣報導)10月12日,橙縣選民登記官尼爾·凱利(Neal Kelley)公布了兩年一度的《投票權法案合規性和雙語外展》報告,介紹了自2010年發布第一份報告以來社區外展計畫取得的進展。

報告涵蓋了2010~2020年的廣泛且持續的《投票權法案》合規計畫,以及去年根據中共病毒(COVID-19)健康和安全指南所做出的重大變化;報告還介紹了社區的個人成員分享了《投票權法案》和選民登記處的服務使他們的投票體驗受益的故事。

報告說,橙縣選民登記處在提供多種語言翻譯和援助方面是全國公認的創新領導者,通過各種方法遵循聯邦和州的投票權法律。根據聯邦《投票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第2節第5條規定,禁止因讀寫(能力)測試而禁止或拒絕投票權,橙縣據此提供了聯邦規定的西班牙語、中文、韓語、越南語的雙語支持。

《投票權法案》是1965年8月6日由第36屆總統林登·約翰遜(Lyndon B. Johnson)簽署的,旨在執行美國憲法第十四和第十五修正案,確保全國尤其是南方少數族裔的投票權。不過,聯邦法律規定年滿18歲的美國公民才可以投票,加州不但把年齡改為17歲可註冊,而且加州法律規定不能要求選民出示其公民身分。

提供多種語言支持

自橙縣監事會於2019年2月頒布《選民選擇法》(Voter’s Choice Act)以來,選民登記處一直在努力遵守聯邦和州有關少數民族語言援助的所有法規。

除了聯邦規定的西班牙語、越南語、韓語和中文外,橙縣還提供了波斯語( Persian or Farsi)、古吉拉特語( Gujarati)、印地語(Hindi)、日語(Japanese)和他加祿語(Tagalog)。目前,州務卿正在添加更多的語言,如孟加拉語、緬甸語、印度尼西亞語、老撾語、緬語、蒙古語、尼泊爾語、泰米爾語、烏爾都語等。

郵寄選票和投票

該報告說,2016年時任州長布朗簽署了SB450法案,即「郵寄選票和郵寄投票選舉法案」(vote by mail voting and mail ballot elections),該法案授權各縣對任何選舉可進行全部郵寄投票。

2019年2月,橙縣監事會批准了該法案,並在2020年3月3日總統初選中首次實施,所有選民都會收到郵寄選票,填寫後可寄回選票或放到路邊的大型投票箱中,並可以提前10天在橙縣的任何投票中心投票。投票箱的設置考慮了靠近公共交通、投票率低的社區、人口集中區、少數民族群體、殘疾選民、低收入和用車率低的社區、地理上孤立人群以及無障礙和免費停車場。

投票中心的設置依據加州規定,為每5萬人提供一個為期11天的投票中心,為每1萬人提供一個為期4天的投票中心。

投票體驗

南海岸中華文化中心前會長陳景星在臺灣和美國都參加過選舉,他說:「兩國對居住要求和年齡不同,在臺灣不能用郵寄選票,只用紙質選票,不允許有錯誤,也不能用替代選票。」

1988年,陳先生第一次在美國投票,那時選舉材料沒有翻譯成中文,他花了很多時間用字典來翻譯,擔心看原文不能正確理解候選人的陳述,而現在的選民就很方便。對於投票中心或郵寄選票,陳先生願意去親自投票,「但是如果你正趕上有事或在外地,那郵寄方式也很方便。」他說。

不斷變化的選舉法律讓本土出生的選民都感到困惑,橙縣選舉中心表示,將通過持續的選民教育,幫助選民了解他們的投票權,並積極參與選舉。◇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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