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週一(28日)下午,紐約市長白思豪宣布簽署3項法案:「帶薪病假法」(Paid Leave Law,2032-A),「2083-A」暫禁房東要求執行租戶個人責任條款,「2049-A」保障酒店舊員工的就業與薪資。
帶薪病假的修法由市議員安德魯‧柯恩(Andrew Cohen)提案。紐約市「帶薪病假法」要求員工5人以上、年收入超過100萬的小企業主必須提供40個小時的帶薪病假;員工超過100人的大型企業,則須提供56個小時的帶薪病假,該法案在9月30日生效。雇主與受雇者如欲了解詳情,請上網:https://on.nyc.gov/30kk99V。
「2083-A」法案由市議員利華娜(Carlina Rivera)提案,是對2020年的第55號地方法律的修改。新法暫時禁止房東對受到疫情影響的租戶,強制執行商業租賃或租賃協議中的個人責任條款(personal liability provisions)。這意味房東如果收不到租金,不能扣押商業租戶的個人資產和物業。該法案從2020年9月30日生效,直至2021年3月31日。
第3項法案「2049-A」由市議會衛生委員會主席馬克·萊文(Mark Levine)提出,要求酒店的新東家得續聘員工,並維持原來的工資標準90天。90天到期時,新的雇主得評估每個員工的工作情況。該法案還規定,酒店如果停止了可能嚴重影響消費者住宿的服務,需要事先通知消費者,並且不能因為消費者取消訂房,而收取費用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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