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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訊】遼宁省錦州市劉智于2002年8月20日被錦鐵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錦州市洗腦班,8月25日,錦州市610辦公室通知家屬說劉智死亡,之后當地公安迅速強行將尸體火化。劉曾于2000年5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被送至馬三家勞教所關押。劉被釋放后為避免被610辦公室綁架至洗腦班,不得不流离失所。她在今年8月回家為上大學的孩子准備衣服時被綁架到洗腦班并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网報導﹐劉智,女,61歲,1941年5月生,家住錦州市凌河區錦鐵里67-73號樓。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7月20日以后三次進京上訪,2000年5月被非法判教養一年,送至馬三家勞教所。2001年新年前一天被放回家。2002年5月,錦州市公安局五名警察將劉從家中綁架到市局政法處,銬起來審問了一天,沒給吃飯。晚上向其丈夫敲詐兩千元錢后放回。隨后,錦州市610恐怖組織又綁架大法弟子辦洗腦班,劉被?y离失所。劉离開家近三個月,8月18日回到家,為上大學的儿子開學准備衣物。8月20日早上8點多鐘,錦鐵派出所李長明(男,40多歲)帶領派出所和街道的五、六個人闖入劉智家中,將劉智從床上抬上警車(連鞋和外衣都沒讓穿),送到錦州市洗腦班(在預備役師院內),在洗腦班,如果不接受洗腦,就會被送到看守所,之后被送勞教。
25日上午9點,錦州市610辦公室的劉主任和街道通知家屬說劉智死亡。劉主任對劉智的丈夫和儿子說:8月24日晚,劉智把晒衣服的繩子綁在廁所暖气上,從三樓順繩子滑下走脫,中途繩子斷裂,劉摔到樓下,用120急救車拉到錦州市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劉主任說:劉智以前就有腎病,從樓上摔下來時,腎又摔坏了,導致死亡,尸體存放在殯儀館。劉智的丈夫說:劉智從來就沒有腎病,并質問:為什么摔后搶救期間不及時通知家屬?并要求看現場,或現場照片,親友要求看尸體,以便查明死因,遭到610劉主任的拒絕。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銀根(男,50歲左右),強迫家屬:1、必須簽字同意火化。2、火化時按指定路線送葬。3、不准搭靈棚。4、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參与送葬,否則后果由家屬負責。并威脅說要想查明死因,那就把尸體一刀一刀拉了,劉的丈夫不同意火化,拒絕簽字,張銀根便破口大罵父子倆。27日下午3點55分,街道通知劉智的丈夫、儿子:下午4點火化。因只提前5分鐘才通知家屬,所以家屬無法赶到現場,警方在家屬沒簽字,又無一人到場的情況下將尸體強行火A骨灰現在也沒給家屬。
我們不禁要問:
1、劉智的家人講,劉從來沒有過腎病,而610劉主任為什么說以前就有腎病,這次腎又摔坏了,搶救不過來,死亡了。
2、据警方講,劉從樓上摔下來后,把她送到市醫院搶救,那么為什么劉死后尸體不放在醫院的太平間,卻要送到火葬場?
3、為什么不允許親屬看尸體?為什么威脅家屬不得查明死因?
4、為什么在家屬沒簽字的情況下強行將尸體火化,又不允許家屬到場?不允許搭靈棚?
5、警方為什么要求家屬簽字同意火化?為什么規定火葬路線?為什么不允許法輪功學員送葬?
6、24日晚,劉從樓上摔下來,而25日才通知家屬劉死亡?在劉沒死前,為什么不及時通知家屬?
7、為什么不允許劉的家屬看劉摔下來的現場?也不允許看現場照片?
了解劉智的人都說劉是一個好人,她做過很多助人為樂的好事。一次她撿到400元錢,到處去找失主,在沒有找到失主的情況下,把錢交給錦鐵派出所,就這樣一個好人,警方非得把她綁架到洗腦班去洗腦。洗腦這個詞早就有,日本法西斯侵略中國后期,為了進一步鎮壓中國人民,在東北搞什么“思想矯正院”,抓一些有反滿抗日思想的中國人進行“洗腦”,如果不服就秘密處死。沒想到在今天的中國又大面積地出現把大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抓去洗腦,不接受就送看守所,之后送到教養院。社會上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把這些好人綁架到洗腦班洗腦,難道要把他們變成和惡警貪官一樣的假、惡、丑之徒嗎?
不僅如此,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銀根找劉的丈夫和儿子談話時還理直气壯、破口大罵。好好的一個人被警察從家中綁架走,几天后卻送來了死亡通知書,家屬不但要承受失去親人的悲痛,還要倍受惡警凌辱。這些人民警察拿著人民的血汗錢,卻欺壓良善,成為殘害善良民眾的劊子手,他們到底是公安還是公害?!(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