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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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訊】中國是禮義之邦

中國人受儒家的教化極深,自古以來講究仁義、以禮治民、不好刑責律令。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使無訟乎!」意思是:與其弄個審判制度,不如從人心教化上,使人人相安無事,自然沒有人會打官司。個人以為:這是比較根本的解決之道。

當然,人心若是無法達到那麼好的地步,就會定出來一些刑律,目的還是壓制不正的行為,維護社會的秩序。古人以刑律作為維護道德的最低標準,因此刑律治的是無德之人,而非恪守道德的好人。

既然有了刑律,就必須大家一起遵守,不能有所偏失。史記裏記載,漢朝廷尉張釋之對漢文帝說道:「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就點明了天子與百姓都必須守法的要點。若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執法者其實是破壞法律的帶頭人,又怎能繼續打著法律的招牌,治理人民呢?

張釋之堅定了執法者依法審判,不受皇帝左右的尊嚴。後來文帝聽了,便同意了張釋之的處理,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法律淪為政治工具

到了近代,中國法律已經成為了執政者的工具了。從國家體制的合法性、司法制度、乃至個人權利的保障,中國人既失去了禮義之邦的文化價值,也沒有做好西方式的法治制度,法律喪失了維護正義公理的精神,完全是以統治者個人的意志為標準。

執政者制訂法律,可是自己常常帶頭犯法;執政者執行法律,可是常常整肅異己、放過自己;執政者玩弄法律,而不是以身作則,落實整個法治精神。這樣的法律,其實只是當權者用來懲治人民和異己者的棍子罷了,所行的也盡是傷天害理之事。表面上是官冕堂皇的法律條文,骨子裏卻「治良民不治貪官」,這難道不是當今人民藐視“法治精神”的根本原因嗎?

這樣的法律,既不公平也不正義,已無實質的內涵了!

法治文明不容腐爛

禮義之邦的時代去古已遠,法治文明成為維繫人類道德秩序的最後屏障。我們認為,法治維護的應該仍是道德的社會秩序,而非繼續被金錢與政治利用,成為統治者的附庸、傷天害理的統治工具。獨裁者玩法弄權,欺壓百姓的行為,應該被制止。

然而,中國的人權與法治不僅未改善,回歸不久的香港,目前正在江澤民集團的壓力下,面臨著能否堅持法治精神的時刻。這不僅僅是香港一地的問題,還牽涉到人類的法治文明是否會被江澤民的政治魔掌所吞噬?這是人們應該關注與驚醒的時刻。

筆者認為,現代的法治制度是民主社會的產物。無民主而言法治,會有法西斯式的流弊,無法治而談民主,國家的基石必不穩固。法治不僅是程序與條文的細節問題,更必須符合天理與人道的精神。

香港法治不容獨裁政權侵犯

目前,香港正面臨一個抉擇的時刻,筆者呼籲香港司法系統能夠以良知審理,擺脫任何政治壓力,維護公理正義,不要效法江澤民一伙政治流氓的言行,也不要讓法律成為惡人毀壞自由文明社會的工具。否則,不僅是中國法治遙遙無期,連香港的法治基礎也將蕩然無存。

在港警誣告案上,香港的司法,當能堅守正義,能做出最良善的抉擇。香港司法人員不應受任何權勢所左右。這是一個關鍵的時刻,願所有華人都能重視此事,因為這和我們大家的未來都有著或者將有千絲萬縷無法隔絕的干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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