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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香港傳媒資深作家石藏山接受電話採訪稱﹕“香港政府就是這樣,說話都拿一點事實,加上大量的歪理分析,市民是不容易分辦誰對誰錯,就好像港府保安局署力常任秘書長湯顯明稱警察和公安條例(245條)是符合了警察之父Sir Robert Peel例舉的原則,但他不說,在香港真實生活中,警察在對請願人士就像法官一樣,他們會有選擇性地干預某些請願;可以變得很無理,隨便用藉口去阻止或拘捕請願者。
另外,我相信公安條例245章是沒問題,可是這次港府告法輪功卻用了簡易治罪條例,這條例多是用來控告小販,公安條例245章才適用於請願者身上。當然,警察當天除了可以說學員阻街之外,跟本就不能找別的藉口,但是單是阻街(而且是不合理)是不能構成干預一個請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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