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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調查顯示,近千名受訪教師指任教以來,或最近十年,校長與教師平均發生五點八次衝突,約六成老師曾見過或知道校長故意侮辱教師,亦有逾三成六人曾見過或知道有校長在學生面前訓示教師。該會指校長這類行為既破壞專業團結,亦涉違反專業守則。
據明報5月6日報導﹐教育人員專業守則公布已有十年,操守議會去年底進行「教師操守情況調查」,了解各級教師遵守專業守則等方面情況,全文已經上網。該會向全港教師分發二十八份不同問卷,共收回二萬七千五百四十二份,回收率四成九,平均每份問卷收回千多份。
專業守則強調,專業教育工作者應努力維護專業的團結、融洽﹔但有關問卷顯示,近千名受訪者指自任職教師或在最近十年,知道教師與校方平均有五點八次衝突,破壞雙方關係。當雙方關係破裂時,認為責任在校方的佔五成一,認為責任在教師的少於五成﹔職級愈高,愈認為校方造成不和的責任較輕。
調查亦發現,六成一受訪者曾經見過或知道校長故意使教師難堪或受到羞辱,另近八成指出,見過或知道有教師故意使同事難堪或受到羞辱。調查亦指出,逾三成六受訪者曾見過或知道有校長在學生面前訓示老師,以受訪者本人經驗計算,平均發生零點二次。
晉升及工作量亦是教師關心的議題。有六成八受訪者認為校長公平考慮給教師資歷相符的職位,平均七成三受訪者認為校方公平而合理地分配工作,但亦有兩成六教師因被安排特別繁重的工作而對校方不滿。
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行政系講師葉建源指出,學校是較特別的機構,校長及教師的關係接近伙伴關係,故雙方應淡化上下級關係、互相尊重。在學生面前訓示教師可免則免,否則會影響教師的尊嚴。
他指出,難以判斷五點八次衝突是否顯示校長與教師關係差,但已建立良好團隊精神的學校的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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