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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坐在許昌市家中的林莉,穿著普通的外套,頭發編成兩條大辮子,一身朴素打扮。不知內情的人,很難想象她就是大美人林青霞的親姐姐。
每日新報5月5日報導﹐林青霞是紅遍內地和港台的大明星,住飛鵝山的豪宅,過“上等人”的生活;林莉則是位退休教師,与丈夫住兩室一廳的簡陋房子,每月每人只有政府給的450元退休金。但林莉沒有抱怨,沒有妒忌,她明白妹妹是妹妹,她是她,她從不向妹妹要錢,反而是青霞常問她需要什么。
“這里東西便宜得很,這所房子每月租金只要20元,吃一大碗燴面才兩元,買兩個燒餅才五角……所以我們在這里的生活其實已算是很不錯了。”在旁的林莉的丈夫錢深承補充說:“我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青霞的時候,她從美國買了部相机送給我,我喜歡得不得了,到現在還在用呢!”林莉點頭附和:“青霞和我的感情最好,她最照顧我,我們每個月都會通一次電話,過年過節她總會打電話來問候我們。”
林莉的父親林維良年輕時是位國民党軍醫,在1948年林莉出生后三個月,因為國民党政權風雨飄搖,林維良十分不情愿地把小林莉交給弟弟撫養,隨后便帶著妻子麻蘭英登上了去台灣的船,從此便与女儿失去聯絡。直到1984年,林父輾轉之下終于聯絡上已從山東省遷往黑龍江省的弟弟,36年后才再与女儿聯絡上。“我爸爸還問叔叔,問我愿不愿意認他們,我怎會不愿意呢?我爸爸是覺得他把我留在這儿,沒有盡父親的責任,對不起我。”雖已是近20年的往事,林莉說起仍無不感慨。父女通信3年,直到1987年4月,林莉和丈夫終于到上海見到了親生父母,二老各拉林莉的一只手,訴說近40年的骨肉相思之情,大家都激動得淚如泉涌。林莉說,“那年青霞也嚷著要來看我,但她當時在台灣很紅,生怕記者也跟著來,所以最后還是沒有來。”
直到1990年,林青霞与秦漢到長春拍攝電影《滾滾紅塵》,42歲的林莉終于見到了36歲的林青霞。
“青霞的戲我都看過,第一次見到她,感覺已經很親切。青霞一見到我,就拉著我的手喊‘姐姐、姐姐’,很親密,她完全不像個明星。”林莉回憶道,“我們在長春住了一個月,青霞不用拍戲的時候,我們就到處玩,到處吃。她吃得很少,記得有一次,我先生吃了四碗飯,青霞就笑他:‘姐夫真能吃啊!’”
林青霞与父母早已移居美國,本來他們也打算申請林莉一家過去,但申請了5、6次,簽證總是批不下來,最后也不了了之。林莉的三個儿子都長大成人,而且都是大學生,她也樂得在許昌過平靜的日子。
“香港?消費太高了,我們花費不起,而且我坐車會頭暈,還是在這里生活比較自在一點。”林莉的話語心怀恬淡。(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