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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殯葬管理條例草案」,對於殯葬行為和殯葬服務業者的規範,有重大的突破,對殯葬觀念和行為的改革將是一重大里程碑。該條例草案規定,辦理殯葬事宜使用道路搭棚,需申請核准,且以二日為限;未來違法占用馬路搭棚,受罰的將是提供搭棚服務的業者,且殯葬服務業者應公布收費標準,以徹底杜絕殯葬業者無理索費。
據聯合新聞網三十一日報導,殯葬規範將有重大變革,未來違法的殯葬行為,將以殯葬業者為主要處罰對象,不針對喪家處分;而且殯葬服務業者應公布收費標準,承攬業務時必須簽訂書面契約,契約未載明的費用,不得巧立名目強索,否則處三至十萬元罰款,以徹底杜絕殯葬業者無理索費。
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殯葬管理條例草案」,近期將排入院會完成立法程序。該法案對於殯葬行為和殯葬服務業者的規範,與現行法令和民眾的觀念有重大的突破,對殯葬觀念和行為的改革將是一重大里程碑。
該條例草案規定,辦理殯葬事宜使用道路搭棚,需申請核准,且以二日為限;未申請核准,或核准但逾二日期限者,殯葬服務業者處三至十萬元的罰款,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內政部民政司長劉文仕表示,該法案完成立法後,違法占用馬路搭棚,受罰的將是提供搭棚服務的業者,而非喪家,這樣才能落實執法,改善占用道路治喪的亂象。
為避免妨礙公眾安寧,該條例草案規定,「殯葬服務業」或「其他個人」提供的殯葬服務,不得有製造噪音、深夜喧嘩或其他妨礙公眾安寧、善良風俗的情事,且不得於晚間九時至翌日上午七時間使用擴音設備,違反此規定的殯葬服務業者或提供殯葬服務的個人,處三至十萬元的罰款。
此外,為杜絕濫收殯葬費用,該條例草案規定,收費標準必須透明化,且須簽訂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的費用,殯葬服務業者無權請求,也不得在訂約後,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違反此規定的業者處三至十萬元罰款,並得連續處罰。
為防止業者搶屍爭生意,條例草案有嚴格規範,明定憲警人員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的屍體程序完結後,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殯葬業者未依規定或未經家屬同意,自行運送屍體者,不得請求任何費用。
為提升殯葬服務品質及建立專技人員制度,條例草案規定「禮儀師」必須取得國家考試資格,而殯葬服務業「具一定規模者,應置專任禮儀師」,始得申請許可及營業。
此外,為確保往生者和家屬的權益,條例草案規定,墓園、納骨塔業者,應將收取費用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提撥交由殯葬設施基金管理委員會,以支應重大事故或發生經營不善致無法正常營運時的修護、管理等費用。
至於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業者,則必須將收費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五交付信託管理,而且,未來販售「生前契約」的業者,內政部有意規定必須資本額在五千萬元以上才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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