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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手扣鎖記者」事件。多位立法會議員質疑警方用手扣拘捕兩名在場採訪記者,缺乏法理依據,設立採訪區亦妨礙記者採訪工作。警方重申當日採訪區安排和位置恰當,使用手扣拘捕記者只因記者情緒激動。
據明報5月11日報導﹐立法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上月廿五日警方用手扣拘捕記者事件。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明,政府不支持立法會召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事件,因為投訴警察課及警監會可進行獨立而有公信力調查。
出席會議的大部分議員均質疑,警方用手扣拘捕兩名記者欠缺法理依據。其中獨立議員吳靄儀、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多次要求警方具體澄清,兩名被捕記者在被捕前如何妨礙警員工作﹖他們尤其關注為何記者不進入採訪區便等於犯法,要被警員拘捕。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質疑﹕「記者被迫接受(採訪安排)不等於合理,那麼不離開是否構成被捕理由﹖」
當日指揮行動的警務處中區指揮官黃??年解釋,當日兩名記者在警員要求下拒絕進入採訪區,影響警員清場行動,兩人並且情緒激動,警員才用手扣拘捕。
黃強調,兩名被捕記者既不離開遮打花園,又不進入採訪區。警員拘捕兩人前已示意他們妨礙警務人員工作即將被捕,但兩人未有合作。其後兩人被帶離現場後,很快已經獲釋。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黃敦義稱,根據《警察條例》第十條,警員在執行職責時可採取合法措施保障公眾秩序和規管集會,因此警方當日需要在遮打花園劃出封鎖區,並因應現場需要劃出採訪區,方便記者採訪之餘,確保記者不妨礙警員執行職務。
另外,葉劉淑儀昨日會議上讀出兩封電郵,內容讚賞警方清場行動,包括「香港奧地利協會」讚揚政府依法辦事,以及一名市民讚揚警方行動果斷,並對有些記者不負責任和不顧專業操守妨礙警員工作感到遺憾。
旅遊界議員楊孝華亦指出,在警方進行清場前一天,他接獲英國旅遊界同業意見,指不滿香港有法不依縱容示威,難叫外國旅行社鼓勵遊客訪港。(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