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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台灣雲林縣政府發放兩年多的三節敬老金,每人新台幣五千元,勞保局認為屬於受農委會委託發放的每月三千元老農津貼排除條款對象,引起地方不滿,並蘊釀抗爭。親民黨雲林縣籍立委陳劍松今天特別召開公聽會,與會各鄉鎮市老人對停發老農津貼義憤填膺,農委會則承諾十天內答覆。
據中央社報導老農津貼公聽會今天下午在雲林縣工業策進會舉行,各鄉鎮市老人代表十分不滿,中央官員則以法令規定回應,公聽會最後達成三點結論:一、農民與中央官員對談,表達心聲;二、農委會所指技術性問題應與雲林縣政府溝通清楚;三、速撥停發的三月份老農津貼,農委會承諾十天內答覆,若不成,地方則發動抗爭。
雲林縣政府發放三節敬老金每人五千元,勞保局認為屬於民國八十四年起發放的老農津貼排除條款對象,於是函文將雲林縣三月份每人三千元的老農津貼予以扣抵,使得六萬多名老農權益受損,引發地方強烈反彈。
最近立委高孟定( 無黨籍) 發起連署陳情,陳劍松今天則召開老農津貼公聽會,與會者有立委林國華、縣議員陳國益、縣府農業局長張明聰、社會局長許春鍊以及各鄉鎮市老人會、農民團體、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李榮雲、勞保局經理蔡美貴、雲林縣老人會理事長許吳(糸秀)鶯等。
公聽會現場充滿煙硝味,曾經擔任雲林縣議會副議長的陳國益(陳劍松之父)氣憤地說,雲林縣長張榮味因重視老人福利,發放三節敬老金,其他縣市也有例可查,為何唯獨雲林縣被停止發放老農津貼,如果農委會及勞保局不恢復發放,他們將帶人到台北抗議。
立委林國華明白指出,雲林加發的三節敬老金並非老農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所稱的生活補助與津貼,預算是雲林縣府編列,非關中央預算,何況是縣府主動加發,何來必須選擇其中之一領取的說法,兩者的法源不同,縣長自有行政裁量權,中央不能錢與權一把抓。
勞保局承辦業務的蔡美貴經理回答說,勞保局接受農委會委託承辦老農津貼發放,政府是一體的,福利政策亦同,法令規定有排除條款,一人只能領一份,不論那個單位發放,財源有限,不能重複。
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李榮雲指出,老農津貼從民國八十四年六月開始發放至今已發出一千二百多億元,有八十多萬人受惠,其實新竹、基隆、苗栗、屏東等縣市都有發放三節敬老金,但是採取適當發放技術,名目上也避開排除條款,勞委會基本上贊成地方政府發放敬老金,不過一律視同政府發放。
李榮雲建議,要克服雲林縣政府面臨的困難,可以朝向:一、由行政院第五組解釋雲林縣府發放的敬老金非政府補助津貼;二、修改老農條例第四條規定;三、雲林縣府提供媒體比對資料,宣告未發放老農條例第四條所指的生活補助與津貼。
勞保局與農委會答覆後,引起在場老人們強烈不滿,你一言、我一語的爭相發言,林國華與陳劍松也都強調明天恢復發放,否則「代誌大條」,場面一度充滿火爆,最後在雙方不斷折衝後,公聽會做成三點結論,農委會承諾十天內答覆,與會老人們則揚言,若不恢復發放將發動抗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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