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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訊】一對表兄妹相戀兩年、同居半年,從無發生性關係,只發乎情、止乎禮。表妹去年二月因怕表親關係不能結婚,一對小情人協議殉情,盼望死後在陰間再續情緣,表兄按表妹指示先將她扼斃再自殺,但表兄四料自殺仍奇跡生還,然後與母親到警署自首,他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
據太陽報4月23日報導﹐現年二十三歲被告曾明德,中文大學地理系畢業生,曾在??科書出版社任職編輯,他原被控約於去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旺角橡樹街大角咀大廈一單位內謀殺二十一歲表妹李佩怡,但獲控方接納承認一項誤殺罪。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三日,待取得背景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後再作判決,被告還押監房候判。
曾明德在扼斃表妹前,兩人曾一起服藥自殺及留有遺書,曾明德在遺書中透露,與表妹相戀兩年、共賦同居半年。去年二月十二日,表妹突然透露另結新歡,表兄得悉事件後,擬於同月二十日向表妹提出分手。
曾明德在警方會面錄影帶中透露,他曾在母親家中取去一些藥丸,準備在表妹決定離開後便服藥自殺,而二月二十日他相約表妹時,表妹胃部不適,遂先往診所求診。
表妹返家後沒有提意分手,反而向表兄講二人是表親關係,恐怕因而不能結成夫妻,將來亦不能長相廝守,而她實在很掛念表兄,不能忍受失去他的日子,雙方協議「同歸於盡,於陰間結成夫婦」,並希望死後可以安排合葬。二人一同服下藥丸後,緊抱對方及表示「愛你一生一世」,二十分鐘後同時失去知覺。
兩日後表兄恢復知覺,發覺表妹同樣甦醒望??他,表妹再次表示二人沒有將來,向表兄提議「再一次同歸於盡,你死前先將我殺死」,表兄遂坐在表妹腹上,雙手扼其頸部,表妹當時雙眼張開望著表兄,之後便再沒有反應。
表兄在自殺遺書中表示,雖然自己扼死表妹,但他並不感到後悔,因他只想與表妹同歸於盡,又表示希望可以多望表妹一眼。
表妹死後,表兄履行殉情之約定,以酒送服三十粒安眠藥、割脈和飲潔廁劑,再嗅梳化清潔噴霧四料自殺,隨即昏倒,但五日後(二月二十七日),終回復清醒,自行回家將事情告知母親,同日正午由母親陪同,到旺角警署自首,警員到案發地點時,發現死者下身赤裸、屍體已呈半腐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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