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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春天,流星雨來了,F4來了,從流行文化的角度說,這是一個以明星廣告代言為主打的季節,趙薇、徐靜蕾、孫楠、梁詠琪、蘇有朋等明星競相亮相,明星們在藝術之外開始种下今年的第一顆“金种子”。商家看到了明星的藥效,看到了他們在星迷體內具有的翻江倒海的力量,投入多一點“科研經費”是一件很划算的事,于是在一場場發布會后,商家借著春天人工為明星下了一場“黃金雨”,而后高興地收獲著星迷們回應的狂熱与慷慨,“利益”時代在春風中若隱若現地飄來了。
北京晚報4月20日消息﹐后柳傳志時代的聯想,的确是越活越年輕,這次与F4的“閃電戀愛”,自然是足以讓所有想玩明星代言的企業學習的經典案例,就連發布會的OPEN和FASION也是夠爽夠酷。這里夾雜洋文OPEN和FASION,并不是蓄意學著在IT界已然流行的中西結合,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我們的媒體在對這次聯想和F4簽約盛典的報道中,已經身不由己地受到了F4的感染,“雖然整個儀式只持續了半個小時,但蜂擁而至的FANS几乎引發現場騷亂”,這是從一篇報道中摳出來的一句話,聯想讓F4真實地回到F4迷的視野中,數百名幸福地身在北京的F4迷們(有沒有從滿洲里或者庫爾勒等地千里迢迢赶來的?沒准就有!)可以隔著一段距离望著周渝民可愛的笑容,高喊出“仔仔,我愛你”。有記者問一個淚流滿面的女孩:“你知道仔仔來北京干什么嗎?”她的回答是:“我不管,我就是喜歡他!”
“F5,一邊去!”這是F4迷充滿善意的發明。就是在聯想和F4簽約的發布會上,組織者始終小心地把握著F4迷与仔仔周渝民親密接触的分寸,可是這些激動的F4迷不甘心,他們對老攔著他們往前沖的聯想官員大聲喊著“F5,一邊去!”言下之意,您別攔著我們消費自己的偶像,時尚的威力可見一斑,聯想找F4是百分之万的英明。
這就是賺足了眼球的聯想和值得玩味的明星代言。聯想從謝霆鋒起步,經過章子怡、再到如今的F4,明星代言玩的是越來越妙、越來越高,聯想的秘訣琢磨來琢磨去恐怕也就四個字:緊扣訴求,說俏皮一點儿就是對消費者說“愛我(的產品)就等于愛你的偶像”,聯想深諳明星代言之道,可以相信,聯想把“1+1數碼大使”的光榮稱號加到了F4頭上,F4就能給聯想帶來它想要的東西。
可惜像聯想這樣眼光獨、腰包鼓、動作快的玩法不是誰都有的,越來越多的企業,面對泛濫得像深圳、香港臭了街的“OK”一樣的明星代言不知所措。代言這個詞更是越來越讓人似懂非懂。按理說,代言人應該与代言的產品或企業有某种依托,可是大部分代言人与產品是“分居的夫妻,有其名無其實”,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誰敢說米盧和金六福酒、奧克斯空調之間除了錢以外還有什么內在聯系呢?在我看來,《現代漢語詞典》可以考慮修訂詞義,代言人就是廣告模特的意思。
在好萊塢,大牌明星不愛接廣告(相當于中國做形象代言人),超級巨星如湯姆.克魯斯或布拉德.皮特,想要他們點頭拍廣告,有一個條件,就是只能在美國以外的地方播出、不能讓美國觀眾看到,他們怕觀眾介意他們做廣告而影響票房,當然這是美國國情,觀眾太任性了,他們對心中偶像有要求。中國不同,在影視中夠火的明星,在廣告中露臉之后更加火;在影視中人气不夠的小星,正可以借助做代言人提升人气。
明星代言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火,但有句老話“物以稀為貴”,這种招數用多了,觀眾起膩也在所難免。就企業而言,明星多了,選擇余地就大,但在觀眾這邊卻開始過剩,可以對明星挑三揀四或者說三道四了,明星見錢就上,撈到代言人就當,被觀眾顛覆也是遲早的事。目前明星、企業、消費者之間還是單純的誰捧誰、誰托誰的關系,再過几年也許就要增加一种新關系:誰毀誰。浸泡在“黃金雨”中的明星,要當一個口碑好的“托儿”,其實并不容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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