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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訊】陳水扁總統對﹁台生條款﹂表達反對後,內政部今天在台灣團結聯盟針對﹁台生條款﹂所舉辦的公聽會中,首次以書面方式明確表達反對修法的態度,但台聯及部分學者仍堅持﹁台生條款﹂有修法必要,以確保台灣的生存與發展。
據中央社三月八日報道,台灣團結聯盟提案修正總統暨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列﹁非台灣出生,不得選總統﹂的﹁台生條款﹂,一度引起社會廣泛討論,但行政院則持保留態度。
台聯今天就﹁台生條款﹂召開公聽會,為表達台聯一致態度,台聯秘書長林志嘉、政策中心主任李先仁及黨團總召集人許登宮、提案委員廖本煙︵台北縣︶、陳建銘︵台北市︶、何敏豪︵台中市︶、黃政哲︵不分區︶、黃宗源︵不分區︶等人都到場。
由於今天正值院會進行總質詢,列席官員層級雖不高,但在陳總統基於人權保障公開表示反對後,內政部今天則以書面方式,正式呼應陳總統理念,反對修法。
內政部指出,內政部長余政憲與陳總統理念一致,依總統選罷法規定,回復國籍或因歸化取得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均終身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且候選人僅限政黨推薦及連署人連署產生,已能符合當前台灣特殊環境及國家安全,何況人民平等參政權的憲法保障,應予重視。
但廖本煙、陳建銘則強調,總統參選資格設限並非台聯首創,綜觀世界各國也有類似限制,在台灣面對中共武力威脅及總統並非虛位元首下,若能在參選設限,應可讓民眾擁有更高的安全保障與歸屬感。台北大學法學院院長林益山教授則支持﹁台生條款﹂說,總統在台灣出生,比較能愛這塊土地,在決策上也較能以台灣人利益優先來作考量。
何敏豪除了﹁台生條款﹂外也提出參選資格四項限制的主張,分別是候選人需在台灣設籍二十年以上且居住滿五年、候選人及其三等親內親屬不得在海外有置產、大陸及港澳地區人民因歸化取得國籍者不得參選、參選年齡由四十歲降低到三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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