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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台灣的陳水扁總統女兒陳幸妤大婚,去年七月一日「過文定」,台灣《壹週刊》四名「狗仔隊」混入提親車隊,硬闖總統官邸,被總統府保安拘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採訪車司機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三名記者各被判刑三個月,均可易科罰金。這是該雜誌首宗被判刑的案件。
台記協拒聲援
對《壹週刊》記者因採訪時觸犯法律首次被判刑,台北媒體昨沒有引起很大反應,主要因為該種採訪手法不被認同,台灣記協已直言不會聲援,也有媒體負責人說這對《壹週刊》是個教訓。
台記協會長余佳璋表示,《壹週刊》記者進入總統官邸拍照,其實在記協來看是有爭議的,因為訪問高層元首有一定規範,媒體間也有一定默契,如此採訪手法《壹週刊》要負責任,記協不會聲援。
英文報章TaiwanNews報社社長楊憲宏表示,《壹週刊》記者屬三流記者,是罪有應得,他認為採訪總統女兒婚禮,根本不需要用侵入民宅這種過激手段,他認為黎智英所辦的《壹週刊》不算是媒體,只能算是辦給自己過過癮的刊物。
新聞自由
楊憲宏表示,新聞愈自由,社會愈穩定,但前提必須是真正的新聞,而不是像《壹週刊》所作的許多錯誤的報道,還用新聞自由的旗幟作掩飾。
被判刑的四人會留有案底,因只要是移送法辦進行偵查的被告,即使獲判無罪,都會留下資料,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們離境採訪,只不過日後移民外地可能有困難,因為申領良民證時將會有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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