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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訊】近日,5名不滿18歲的少年被北京西城法院以綁架罪、搶劫罪分別判處7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他們現在還是孩子,被判了刑以后會怎樣呢?”旁听席上的親友發出了這樣的嘆息。
北京晚報3月25日報道,以綁架罪被判刑的16歲少年小鵬和小宇都是門頭溝人。2001年11月23日下午,逃課在家的小鵬和小宇百無聊賴,二人不約而同地感慨手頭緊張、缺錢花。于是二人決定“綁個學生,然后向他家里要錢”。就這樣,當天下午4時許,在西城北禮士路一所中學附近,小鵬和小宇采用誘騙、持刀威脅等手段,將16歲初中學生兵兵綁架至石景山區苹果園東口,并向兵兵家人勒索1万元。后來倆少年在取錢時被當場抓獲。
以搶劫罪被判刑的3個少年彼此住家离得很近。16歲的小原是西城區某職業高中學生,而14歲的小凱和小凡是西城區某中學初中生。2001年7月9日下午3時許,小原、小凱和小凡預謀搶劫低年級學生。三人各持鐵鏈或刀,在西城區中國科技館廣場廁所內,按事先分工,由小原、小凱負責在廁所內實施搶劫,小凡在廁所門口望風,將到此上廁所的13歲男生李玉峰和朱新攔截,采取持刀及語言威脅的方法,搶走李玉峰170元和一塊男式手表。第二天,三人仍在中國科技館廣場廁所內搶劫,將上廁所的小學生攔截,搶走被害人50元和IC卡一張。第三天,三人又在老地方搶走上廁所的11歲男生李曉朋1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綁架罪判處小鵬有期徒刑7年6個月,判處小宇有期徒刑7年;小原、小凱、小凡其行為已构成搶劫罪,判處小原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判處小凱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判處小凡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据法官介紹,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有不斷走高的趨勢,犯罪低齡化、嚴重化趨勢愈來愈明顯;如何教育孩子、如何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社會環境是為人父母者和全社會都應該認真考慮的事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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