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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訊】誰獲奧斯卡要到發獎儀式當晚才知道,但誰頒發奧斯卡卻是主辦單位必須事先決定的。從理論上講,你可以請到全世界任何一個大牌明星而無需支付一分錢出場費,但實際上實施起來卻沒那么簡單。
只有最佳演員的頒獎人是有章可循的,按照慣例,上屆的最佳男/女主角頒給這屆的最佳女/男主角,配角也按性別錯開。因此,上屆影后朱麗婭溼鳩B茨為今年影帝獻上小金人屬于常規,她若不頒這個獎那才是新聞。
最佳導演和最佳影片是最重頭的兩個獎,頒獎人通常極具分量。有一年,以演泰國國王著稱的尤伯連納(Yul Brynner)應邀頒獎,他一听是頒發最佳編劇,火冒三丈:“我是大明星!你讓我頒最佳編劇?你要請我,就得讓我頒最佳影片!再見!”好在好萊塢有几位人緣隨和的老牌大腕,如杰克.萊蒙、查爾頓.海斯頓等,隨叫隨到,而且從不斤斤計較頒哪一項。那次便由萊蒙臨時頂替。
大多數明星都清楚自己几斤几兩,不會狂妄到要求頒發最佳影片,而是希望自己的頒獎詞精彩一點。90年代初《小鬼當家》的童星麥考利.庫爾金應邀頒發最佳視覺效果,他仗著自己是當年的票房冠軍,提出徹底改寫頒獎詞的要求,結果主辦單位根本沒理他碴儿,立馬請來了另一位童星伊利亞.伍德(這次《魔戒》的主演)。
為什么由當紅童星來頒發最佳視覺效果?沒有任何道理,多數獎項和頒獎人之間并不存在任何關聯。一般來說,影片若獲提名、但主角沒有入圍者(如1986年的陳沖和尊龍、去年的周潤發和楊紫瓊),往往會被邀請頒發一些次要獎項。頒獎人若對幕后寫作班子撰寫的頒獎詞不滿意,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但采納与否仍由主辦方說了算。
跟得獎者不同的是,頒獎人是沒有“言論自由”的,他們上台后必須“照本宣科”,不許自我發揮。正因如此,那年理查.基爾的反華言論一出,便被奧斯卡“判”為不受歡迎的人。并非主辦單位“親中”,而是他違反了奧斯卡的頒獎規則。(南方都市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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