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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新華网太原消息,最近,山西省林業廳通報了几起嚴重破坏森林資源的典型案件,這些案件有的已經拖延了三、四年之久,至今沒有得到徹底處理。群眾紛紛議論說:毀林案是查的多,處的少,雷聲大,雨點小。
山西省一些地方無視國家的政策法令,大量濫伐林木、亂占林地,使天然林資源受到嚴重破坏,而有些毀林的責任人卻一直逍遙法外,甚至繼續干著砍樹毀林的行徑。“毀林案件”查處難已成為當前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環境所面臨的一大難題。
通過調查發現,毀林案件之所以不易處理,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帶頭違法。他們為了出政績,搞項目,無視《森林法》的規定,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肆意破坏森林植被。林業部門曾統計過,在毀林案件中,一半以上的違法主體都是市、縣、鄉政府。近期山西發生的几起特大毀林案,大部分是地方政府的“杰作”。
二是“特殊階層”大肆濫伐森林。少數基層党員、干部和當地“有勢力的人”,都把生財致富的目光盯在了森林上。這些人,有的是村干部,有的是縣里的企業家或個體大老板,少數人甚至頭上戴著一頂“紅帽子”(勞動模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他們在當地關系眾多,沒人敢惹,濫伐樹木往往得不到處理。古交市梭峪村党支部書記閆林則是當地實力雄厚的民營企業的老板,可謂有錢有權有關系,他組織人先后濫伐258立方米的集體林木,在群眾多次上訪舉報下,案件終于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山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太原市的重視,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古交市查處,但古交市只是由林業局作了行政處罰,對其涉嫌触犯法律的問題至今都未向公安机關移送。
三是少數地方林業主管部門工作失職,執法不規范,致使當地亂砍濫伐的現象愈演愈烈。還有個別執法人員,与犯罪分子內外勾結,盜伐林木,從中牟取私利,為違法犯罪行為充當“保護傘”。(http://www.dajiyuan.com)
山西“毀林案”緣何查處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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