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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訊】家樂福量販店因購物禮券遭不法集團偽造,為了避免損失,宣佈購物禮券暫停使用。由於正逢年節大量購物的旺季,台北縣消保官認為已經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要求業者處理。家樂福執行秘書長田中玉表示,公司已經決定從六日起至二十四日止,全面回收現金及商品禮券。
據中央社新聞網報導,同時是家樂福開發暨購物中心總監的田中玉表示,這次要回收的提貨券有一百多萬張,將準備專人、專區為回收禮券提供服務。為了表示對於回收造成消費者的不便,每一張現金禮券或是商品禮券,除了換回面值相等的現金之外,也額外提供每張五十元的現金表示歉意
。
不過,台北縣消保官陳坤榮表示,針對業者拒絕已經發行的禮券繼續流通使用,一度要求業者另外開闢提貨券專用收銀櫃檯,不可以拒絕使用。不過,這項建議未被接受,田中玉堅持採取回收提貨券的做法。
行政院消保官李英正表示,行政院相當重視這一起偽造提貨禮券的案件;企業經營者針對禮券被偽造的案件,應該具有危機處理能力,並應事先沙盤推演,員工要有辨識真假提貨券的能力,不可以將責任推給消費者。
家樂福量販店公共事務執行秘書長田中玉指出,二十六家分店每天有五十萬人次消費。業者其實對於偽造的提貨券有辨識能力,但目前有上億元的偽造提貨券流入市面,為了避免辨識過程收銀櫃檯線上的收銀流程,造成購物者排隊的不方便與抱怨,決定全面回收並且不再使用禮券。
台北縣政府法制室主任吳正中表示,家樂福量販店在沒有告知消費者的情形下,自行停止購物提貨券定型化契約的使用,已經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實行細則,把消費者無法承擔的責任加諸在消費者身上。家樂福停止提貨券使用的措施,已經違法,如果繼續接獲消費者申訴
,將會在調查屬實之後依法罰款六萬至一百萬元。
對於家樂福量販店提出回收禮券的措施,台北縣消保官陳坤榮認為,這樣的做法不妥;發行禮券的控管責任在家樂福業者。如果消費者執意要消費,量販店不可以拒絕。如同中央銀行委託中央印製廠發行千元大鈔,但是,千元鈔票如被偽造,中央銀行也不會全面回收千
元大鈔。
家樂福量販店指出,二日晚間家樂福桃園店有六名男子持偽造的禮券到大賣場詐買年節禮品,警方查獲等同現金一百二十五萬元的一千二百多張禮券。高雄市在同一天也發現有八名男女在家樂福高雄店使用二百多張偽造的提貨券,報警將其逮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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