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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訊】繼《東周刊》後,再刊登女星被虐裸照的《3周刊》,昨日亦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暫定類別第三類淫褻物品。主審裁判官區士顯與四名審裁員經兩小時評閱,一致評定第一百六十期的《3周刊》暫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不能在公眾地方擺賣和傳閱,但該周刊昨日仍在報攤有售。審裁處今日將正式在報章公告《東周刊》為暫定第三類淫褻物品。
據太陽報11月7日報導﹐影視處發言人表示,雖然《3周刊》昨日被審裁處評為暫定第三類淫褻物品,但正式的公告會在本星期六(九日)在報章刊登。據了解,雖然《3周刊》封面和內容都有所收斂,但女星裸照仍令人感覺在不願意情形下拍攝,涉及暴力,令人反感及惡心。
罪成可罰百萬囚三年
《3周刊》所屬的南華傳媒有限公司昨晚發表聲明,「本刊知悉淫褻物品審裁處對第一百六十期《3周刊》的暫定評級,並已將事件交律師處理」。《3周刊》柴灣辦事處昨晚如常運作,但一律不回應有關評級,而被評淫褻物品的《3周刊》昨仍見在報攤售賣。其實《3周刊》早前已刊登道歉啟事,向受害女星致歉及將相片轉交警方處理。
今日淫褻物品審裁處會就《東周刊》事件在報章刊登公告,根據香港法例第三百九十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十九(一)(a)和(c)及十九(二)條,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出版的《東周刊》第五二一期,標題「娛圈悲劇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的封面,評定為第三類淫褻物品。《東刊周》副總編輯黃仲棋昨晨返回北角辦事處時,有記者問他會怎樣處理時回應:「事情已交公司處理。」
影視處發言人指出,《東周刊》及《3周刊》可在公告刊登後五天內,就評級結果提出上訴,但上訴期限一旦屆滿,審裁處便會提出檢控,被裁定罪成最高可判罰款一百萬元及入獄三年。截至昨日為止,投訴《東周刊》共接獲一千零九十六宗,打破歷來同類投訴紀錄,另《3周刊》則接獲三百七十一宗。
指「邊罵邊買」助歪風
最新一期出版的《時代雜誌》內頁,亦以ANakedShame(赤裸醜聞)刊出被評淫褻物品的《東周刊》封面,並以加大格方式遮蓋女星相片,內容則報道事件引起公眾及政府強烈反應,及《東周刊》老闆楊受成道歉和宣布停刊。
此外,香港青年協會曾就女星裸照事件進行電話調查,內容包括社會道德、傳媒監察和輿論壓力、助長歪風等等。成功訪問五百四十八名年齡由十五至三十四歲的青年,發現逾八成被訪青年,認為讀者採取「邊罵邊買」雙重道德標準,要負上助長歪風的責任。(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