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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訊】有不少華人在中文報上支持李文和﹐有的說他是“清白的”﹐有的斥美國對他進行“種族歧視”﹑“政治迫害”﹐有的甚至要他控告美國政府﹐還以“清白”盡盡。
事實上﹐他偷偷私自從電腦上下截的核武機密﹐相當于八十萬頁﹐犯了嚴重罪行。這一點﹐他本人已經認罪了﹐何來“清白”﹖而且﹐由於沒捉到證據﹐美國並沒有以間諜罪名控告他﹐何來“政治迫害”﹖
沒有證據﹐不等於沒有問題。請問﹕
(一)一個研究核武的超級科學家﹐應該幾次跑到中國大陸和中共接觸﹖眾所週知﹐當今唯一把核彈頭瞄準美國的﹐就是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李文和在大陸期間﹐有無泄露核武機密呢﹖這個最為嚴重的問題﹐除了李文和本人與中共之外﹐能有第三者知曉乎﹖﹗我寫過五篇評論李文和案件的文章﹐始終未武斷他是間諜。然而﹐我不認為他的問題已經結束﹐原因如下。
(二)他下截的核武機密﹐其中有八盤帶下落不明﹐據他自已說﹐已經“銷毀了”。請問﹕為什麼要銷毀﹖(有人不是說他下截的東西不是機密嗎﹖言外之意﹐不犯法嘛)。再問﹐有什麼證據證明已經“銷毀”了﹖﹗究竟哪兒去了﹖﹗
美國講自由﹑民主﹑人權﹐嫌犯有權不回答法官的訊問﹐警方也不許可對嫌犯動刑。很多人就利用美國的自由﹑民主﹑人權﹐為自已的罪責辨護逃脫。如果李文和的行為是“清白”﹐那麼﹐今後其他人也可依法泡扣﹐跑到大陸去和中共勾結﹐盜竊美國的機密﹐被捕後說機密已經“銷毀”了。而且有眾多的人為其辯護﹐說“清白”﹐還要倒打一把﹐控告美國政府“政治迫害”。這樣發展下去﹐美國將後患無窮﹗
順帶說﹐李宏毅跑到大陸去﹐美國雖然沒發現他是否當間諜﹐卻發現他泄密了結果也沒以間諜罪控告他﹐而是以泄密罪控告他﹐而且他也認罪了。這是個典型的例子﹐沒發現某人是否當間諜﹐不等於說某人沒其他問題。中共竊密﹐未必通過間諜﹐這在最近出版的《國共間諜戰七十年》一書中介紹得極為詳盡。
我評李文和案的五篇文章如下﹕
一﹑《革職李文和先生﹐不對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科州華報’)
二﹑《李文和可以和中共合作嗎﹖》(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自由時報’美東版)
三﹑《評李文和案與宗教問題》(二千年七月二十三日‘世界日報’)
四﹑《評李文和案》(二千年十月‘金山自由論壇’)
五﹑《從李文和案看中美的價值觀和司法》(二千年十二月‘中國之春’月刊)
轉自《金山自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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