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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明報訊, 長者同住的一屋兩伙公屋單位,本來各處一室,但共用露台及廁所的設計,常衍生很多問題。有人因為爭用洗手間與同屋反目﹔亦有人因此互相照應,多年來相敬如賓。不同的結果,在乎是否懂得包容與忍讓。
老友鬼鬼
「我洗澡時,他要用廁所,即使全身濕透,我也會立即跑出來,讓他先解決﹗」七十七歲的黃紹英與七十二歲的譚建立同住在新田圍康圍樓另一長者單位,兩人十年來相敬如賓,昨日「一唱一和」地分享相處之道。
凡事不計較
黃伯和譚伯十多年前同在一間酒樓工作,同住職員宿舍。機緣巧合下,兩人一同申請公屋單位,並獲分配一屋兩伙單位,一住近十年,多年來一直和睦相處。
有云「相見好,同住難」,但黃伯強調,他們多年來從沒吵架,關鍵在於他們能互相遷就及忍讓,凡事不計較。他又解釋,每個人都有不同背景,易生口角,所以必須互相體諒。
黃伯的五十多歲女兒近日剛從內地來港居住,暫住黃伯的單位。雖然譚伯毫不介意,樂意讓老友女兒分享居所,但礙於單位狹窄,黃伯已向房屋署申請較大單位與女兒同住,屆時黃伯與譚伯便要分開。
兩人昨日緬懷過去互相照應的快樂時光,都有點依依不捨,更加珍惜眼前相處的日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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