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loveguava.com)
【大紀元1月14日訊】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方案」,師法民營化思維,將裁撤編制中的專職護理人員,改由委託校外醫院或約僱外包護士處理校園急難意外。著眼減少開銷精簡人力,筆者以為此舉值得商榷處甚多。
一、「國民中小學班級編制及員額編制基準」規定,七十二班以內中小學應設校護一人。但各中小學缺編嚴重。醫療服務質量不足、小班小校為主的離島、山地、花東與偏遠鄉村,學子醫療照護品質可想而知。台灣醫療機構密度地域差距大,慢性病學童逐年增加,專職校護能掌握學生狀況做處理,若由校外醫院簽約,學生需重新檢查貽誤診治,且因健保給付患者自行負擔比例增加,裁撤校護將加重家長醫療支出,有圖利醫院之嫌。
二、校護不僅負責處理校園急難意外,更協助推廣公共衛生與正確保健觀念,校護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能協助教師傳授「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學程,非外包約僱校外醫院護士所能辦到。
三、裁撤校護每年約省下一億多元,但教育部同時將增設副校長,既想省人事費為何又增設副校長?裁專職校護省下的人事經費有限,且校護缺改成約聘僱,在目前地方政治生態下,恐將淪為人情酬庸私相授受,助長走後門賣官鬻爵。廣增副校長方便加官晉爵,卻裁掉第一線服務人員,與精簡人事組織再造原則相悖。近年來高等教育盲目擴張,教育資源分配失衡,國民教育與特殊教育受害最深。學齡青少年是國家未來主人翁,愛護照顧莫淪於空言。裁撤校護之舉宜三思而行。
──原載《中國時報》(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