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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湖北省松滋市一名物理教師段某以其專業知識自制爆炸物﹐敲詐武商集團世貿廣場。江漢區法院昨公審此案並作出一審宣判。
據武漢晚報報導﹐段某系松滋市南海中學的物理教師﹐曾屢獲教學成果將﹐然而﹐他的聰明才智卻偏離了軌道﹕去年6月﹐段從報上獲知敲詐武昌火車站案犯落網的消息﹐深感其“太笨”﹐於是起心“親自”實施一回。
段向好友楊昌武談了自己的想法後﹐楊為其提供電腦及打印機“打造”敲詐信件﹐還提供假身份證用于購買與敲詐對象聯絡的移動電話卡﹐甚至還對段的敲詐信提出修改意見。
當年7月8日﹑12日﹑20日﹐段將三封恐嚇信寄至武商集團世貿廣場﹐聲稱已放置炸彈在商場內﹐勒索人民幣50萬元﹐否則將炸彈引爆。更為離奇的是﹐段某竟以被害單位報案為由﹐向警方敲詐30萬元。7月18日﹐武商集團向段指定的龍卡賬戶內存入了3萬元(當即凍結27000元)。9天後﹐段從中取出現金1000元。
7月25日﹐段某將一枚用鞭砲改裝﹑具有殺傷力的炸彈放置在大交通賓館對麵人行道的垃圾桶內﹐然後用手機給武商集團發送了一條短消息﹕“我在大交通賓館對面給你們放了一份禮物﹐今晚若沒有錢到賬戶”
7月28日上午8時許﹐閆某在此垃圾桶內撿垃圾時﹐取出這一裝有不明物體的玻璃瓶﹐閆某被炸傷。而就在炸彈爆炸前幾個小時﹐段某在松滋市被公安機關抓獲。
合議庭昨經合議後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14年﹐判處楊昌武有期徒刑3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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