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局張南分局前610主任羅忠被舉報

人氣 586

【大紀元2019年12月10日訊】近日,山東淄博市公安局張南分局前「610」主任羅忠被舉報到明慧網,他直接參與迫害當地至少幾十名法輪功學員。

5月份,美國國務院告知法輪功學員向國務院提交迫害者名單,要對人權和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或凍結財產;5月31日,明慧網發表《通告》呼籲海內外法輪功學員收集、整理迫害者名單,

11月15日,明慧網消息,更新後的明慧網惡人榜新近問世。迄今為止,共收集了105,580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者的名單,並將他們的個人信息和惡行等記錄在案。

羅忠也是在此背景下被舉報的迫害人權者。

羅忠從1999年7月至2012年左右,任山東鋁業公司公安處(後更名為淄博市公安局張南分局)「610」辦公室主任。期間,他積極追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瘋狂地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關押、非法抄家、送洗腦班、精神病院、勞教所,對被迫害者本人和家人進行了身體、精神、經濟上的多重迫害,有的被害者已含冤去世。

羅忠(Luo,Zhong),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8年7月12日;
出生地:山東省淄博市;
工作單位名稱:淄博市公安局張南分局;
職務:前「610」主任;
家庭住址: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南定鎮山泉居委會山泉街東9號樓3單元602號;
羅忠身分證:明慧網已記錄在案;
羅忠的妻子曹莉(CAO,LI),身分證(明慧網已記錄在案),山東鋁業公司會計;
羅忠的兒子羅曉冉(LUO,XIAORAN),1994年出生。

以下列舉羅忠任「610」辦公室主任期間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分罪證。

對法輪功學員金振良一家的迫害

自1999年7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後,淄博市、張店區公安局、山東鋁業公司公安處、街道管區、所在單位「610」人員經常到法輪功學員金振良家騷擾,安排人監視,電話監控、郵件扣押、限制行動自由,給全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和痛苦。

2001年3月份,羅忠為了監視金振良的行動,強制其在三泉管區幹臨時工。一天下午,金振良剛上班,羅忠就派人強行把他帶到了離退休管理部的一個屋內非法拘禁二十多天,不讓出門,限制自由,三頓飯由其家屬給送。

金振良被非法審訊,逼寫誣蔑法輪功的材料。羅忠還惡狠狠地對他說:「我弄死你,我都不解恨」。

2003年初,羅忠把金振良在山東鋁業公司第二氧化鋁廠上班的孩子金鑫,強行帶到公安處,又把他的妻子帶到公安處;在家人全不知道的情況下,又強行將金鑫送到了淄博市法制中心(洗腦班)洗腦;還脅迫金鑫把金振良和其母親宮玉英及86歲的老奶奶(為法輪功學員)逼迫到淄博市法制中心進行強制洗腦,在那裡每天逼迫他們看誣蔑法輪功的材料、電視,強行讓他們上交4,500元伙食費。

金鑫從淄博市法制中心洗腦班回到單位後,羅忠報復他,扣發了他2002年的年終獎,還多次剝奪了他評選先進的機會,使他在工作上受到很多歧視。

對法輪功學員胡永華、魏素美的迫害

1999年黃曆臘月27日,法輪功學員胡永華和魏素美上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臘月28日,在北京天安門被北京公安警察綁架到拘留所。大年初一,羅忠等四人去北京把他們接回(臨去北京前到胡永華家勒索了2,000元錢,見到胡後又強制搜其身搜去了600元錢)。

在山東鋁業公司公安處,羅忠審訊了她倆兩天一夜,強迫她們放棄修煉。因她們不屈服,羅忠就把她們送到了淄博市洪山精神病醫院(淄博市第五人民醫院)。在那裡,她們被強迫吃迫害神經中樞的精神類藥物,不吃就被強行灌藥、強行灌食。

胡永華被逼迫住了五次精神病醫院,每次一個月左右。每次如果她的家人交不上錢,她就出不了院。

從精神病醫院出來後,胡永華整個身體出現了很多病症:腦子好忘事、口齒不清、反應遲鈍、全身皮膚潰爛出水。出來後胡永華一直遭到居委會和鄰居的監視,後含冤離世。

對法輪功學員孟秀清的迫害

2000年10月份,羅忠迫使孟秀清單位(山東鋁業公司四分廠)的領導,脅迫孟秀清的孩子在山東鋁業公司家屬區蘋果園管區把她非法拘禁半個月,並非法抄了她的家,把所有法輪功書籍全部抄走。

2000年10月底,羅忠把孟秀清強行送到淄博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後她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在淄博市勞教所一直非法關押到11月底。那時她的血壓高達240,教養所不敢繼續關押,讓她保外就醫。到家後,羅忠不斷地來她家騷擾。

2001年8月,羅忠又把她強行押送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腦班)強制洗腦,強迫她放棄信仰,長達20天。

2002年3月,孟秀清被強制在山鋁山泉小區進行洗腦十幾天。

從2000年10月份到2002年10月份,在孟秀清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期間,單位停發了她的工資,大約金額在1.5萬元左右。

對法輪功學員趙蘭英的迫害

2002年8月的一天,羅忠和趙蘭英的工作單位(山東鋁業公司六分廠)的保衛處人員闖入她的住宅,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並把趙蘭英綁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腦班),進行了10天的強制洗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放棄信仰。

在趙蘭英被非法關押強制洗腦期間,羅忠強迫她交1,500元錢;她從洗腦班出來後,羅忠又強迫她交了3.1萬元錢,一年後才歸還給她這筆錢。

對法輪功學員車玉蘭的迫害

2000年10月,羅忠把車玉蘭強行關押了7天,並強迫她寫保證書,從2000年10月開始扣發她10個月的工資,沒有留任何字據。

2002年10月,羅忠強行把車玉蘭綁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強迫洗腦半個月,逼迫其寫保證書,並索取600元。

羅忠在1999年「7·20」以後,還先後把法輪功學員高博、齊建軍非法關押在離退休管理處及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 把高永芳、陳永秀、藺長榮非法強制到山泉洗腦班洗腦,把王維福非法關押在離退休管理處,把法輪功學員李世國、卜兆香、楊新華構陷至勞教所……

還有許多至今已無法聯繫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過洗腦、非法關押、非法勞教等各種迫害,對此羅忠罪責難逃。

資料來源:明慧網  #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相關新聞
迫害電視插播法輪功學員 前吉林高官被舉報
枉判11法輪功學員 北京法官孫國立遭舉報
響應美嚴審簽證行動 民眾舉報遼寧610姜慶明
廣東省公安廳長李春生被民眾舉報到海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