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1月22日訊】(記者艾達編譯)自2012年以來,州法律允許警方對駕車過程中使用手機的人提出指控,這意味著如果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檢察官可以提出刑事指控。日前正在受審的司機曼索涅特(Alexandra Mansonet)便是因車禍至人死亡的案件。
2016年9月28日,曼索涅特在駕駛過程中發生車禍,造成39歲的行人王玉文(譯音)死亡。當局指控其造成車禍是因使用手機短信引起的,而曼索涅特本人於本週一(11月18日) 在弗里霍爾德(Freehold)高等法院的聽證會上否認了這一指控。她稱收到的短信是在開車之前在車裡讀的,當時她正在關閉她的擋風玻璃雨刷,並打開她的汽車的後方除霜器,當抬頭看前方時,她的車已經撞上前面的車並將該車撞入了人行道。
然而,助理檢察官質疑為甚麼在她的短信欄中,有兩個已被鍵入的字母「M」和「e」,但從未被發送。如果被判有罪,曼索涅特或將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
責任編輯:思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