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8月14日訊】近期公布的官方信息顯示,去年落馬的中共江蘇省泰州市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泰政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黃金榮,已被判刑10年3個月。其被指18年間先後索取或收受財物價值共523萬餘元,其中包括黃金盆、金馬桶等。
中國裁判文書網今年5月公布的一份刑事判決書披露了上述消息。1999年至2017年這18年間,黃金榮利用擔任泰州市公路管理處處長助理、副處長、處長、泰州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泰州市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的便利,進行錢權交易,單獨或夥同被告人吳菁,先後89次索取或收受賄賂總計5,230,574元。
黃金榮的受賄清單中,除了現金、購物卡、服裝提貨券、公司股份,還有翡翠吊墜、黃金八件(金籃子、金鞋子、金梳子、金算盤、金如意等),甚至還有一件「千足金子孫桶」,裡面包含一隻黃金盆、一隻金馬桶。
證人周某的證言證實,他曾先後14次送給黃金榮夫婦現金合計246,000元,以及他旗下價值254,800元的凱達監理公司49%的股份。
個體綠化分包商顧某曾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得到黃金榮的關照。為此,顧某在2009年和2011年分別向黃金榮「贈送」了價值62,001元的翡翠」觀音」吊墜和價值270,135元的翡翠」豆角」吊墜,總計價值332,136元。
判決書還顯示,2016年,黃金榮夥同吳菁為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承接交產集團發行公司債業務方面謀取利益,先後5次收受該公司業務員劉某所送現金總計300萬元。
劉某5次送的錢都交給了吳菁。劉某稱,吳菁和黃金榮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把錢直接給吳菁等於給他們兩個人。
現年48歲的吳菁是黃金榮的下屬,她曾擔任泰州交產集團財務總監、財務金融部部長。同案受審的吳菁也已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17年5月,60歲的黃金榮在泰州交產集團一把手任上落馬。2017年6月24日、27日,黃金榮、吳菁接連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兩人同時被逮捕。
責任編輯:莊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