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垣公安局長獲刑11年半 涉嫌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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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羅瓊綜合報導) 2018年5月,山西省長治市襄垣縣公安局局長劉有才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

劉有才,1963年出生,2010年至2015年任山西省長治市襄垣縣縣長助理、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5年9月,他涉嫌受賄罪被逮捕。2018年5月7日,沁源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其違法所得退還給被害人。

明慧網報導,劉在職期間還積極參與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將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送入監獄致死。

在晉中監獄六天活活被打死

襄垣縣法輪功學員郭小文被冤判3年,2013年3月12日,被送到晉中監獄僅六天,就被獄警衛東指使監獄犯人毒打致死,年僅40歲。

郭小文剛被關進晉中監獄集訓隊(15分監區),因為拒穿囚服,被吊在監區大門上,被幾個犯人組長在獄警指使下毒打,其中四組組長犯人李華陽下手最重,其次是一組組長犯人李峰智,還有一個綽號叫「洋灰」(太原黑社會)、山東姓崔的(黑社會)、交城的李東林等。

這些人在獄警的指揮下,在樓道裡用警棍、膠棒暴打郭小文,又將其銬上手銬。郭小文喊「法輪大法好」,被打不到一小時,當時他已經奄奄一息,被人抬走,後被關入禁閉室。沒出禁閉室,六天後即被殘害致死。

事後,監獄謊稱郭小文絕食而死。行凶者逍遙法外,犯人李華陽還報了減刑。

家屬看到郭小文遺體,頭上有兩片紅印,家屬要掀開衣服看,獄警不許。警察不讓拍照,並把家屬的手機收走。郭小文上有70多歲的父母,下有10歲的孩子,遭此冤難,家人痛不欲生。

從1999年7月開始,中共公、檢、法、司等成為直接執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主要部門,作為襄垣縣公安局局長的劉有才對郭小文被非法送進監獄以致被迫害致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厄運相隨的迫害者

此外,襄垣縣法院院長王晉新,其任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張健7年、劉新明5年、李躍明4年、李林3年、王國平3年、張濤1年、郭小文3年且被迫害致死。王晉新到泰國旅遊晚上住旅店時,清早腿腳突然不能動,至今仍然拄拐。

馮俊義,長治市襄垣縣縣委書記,曾任長子縣縣委副書記(主管政法)、縣長。在其主管政法期間,長子縣13名法輪功學員全被判刑。2012年9月,馮俊義落馬,不久因貪腐被判刑7年。

田志明,長治市襄垣縣縣委書記,於2015年3月23日落馬,同年12月,以涉嫌受賄罪被抓。田志明歷任長治市公安局副局長,長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長治市城區區委副書記、區長,沁縣縣委書記,長治市委常委、襄垣縣委書記,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長治市襄垣縣四任縣長或縣委書記連續因貪腐落馬,除了馮俊義、田志明以外,黃福喜、李安清在2015年先後因貪腐落馬被抓。他們都參與過迫害法輪功。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局官員

1999年7月20日,以江澤民集團為首的中共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發動了史無前例的迫害,公安系統淪為直接執行該命令,參與騷擾、綁架、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幫凶。

十九年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局官員遭厄運的實例不勝枚舉,在此僅舉數例:

2017年5月27日,中共前天津政協副主席、公安局局長武長順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武長順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長時,緊隨江澤民,實施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致使天津市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遭洗腦迫害、被勞教和判刑。

2015年12月4日凌晨,河南焦作沁陽市公安局局長鄧予生墜樓身亡,民間流傳其為自殺。鄧予生為了升官發財,生前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學員。鄧予生墜樓的前幾天,沁陽市國保大隊在其親自指揮下,對趙秋風、趙正文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關押。

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田中林曾是「610」辦公室負責人之一,經其非法逮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有數百人。他在任期間恰恰是長春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被拘留、勞教、判刑情況最嚴重時期。其於2005年被免職,連遭報應,繼他的兩個弟弟被汽車撞死後,其妻又得了喉癌,他的父母在不到一年內均死亡。

湖北省荊州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張普華,於2010年被「雙規」。他是荊州市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先後有楊先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傷和致殘。#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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