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漢、周慧心採訪報導)近日,江蘇南通司法單位聯合推出新規,聲稱政府「買單」請律師幫老百姓打行政官司。大陸前法官認為,這項新規會有政府干預司法的問題,導致案件很難得到公平、公正的審理。
大陸媒體報導,《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辦法》從今年2月開始,將行政訴訟納入法律援助,聲稱「人民群眾不僅應在刑事、民事訴訟中獲得法律援助,在受到公權力侵害時更有必要獲得法律援助。」
原福建寧德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從地方政府的經費,到律師的素質,再到政府對司法的干預,可以預見到,此措施跟其它所謂的「便民」政策一樣,只是走形式而已。他從三個方面進行了分析。
第一、當地政府的有限經費
李建峰介紹說,他記得福建有一個地級市,每年的經費是人民幣一萬元。「用這一萬塊租個房子,交電話費、水費、電費,一年下來基本上就沒什麼錢了。你還想有更多的經費幫助老百姓去打官司,搞法律援助、法律救濟,幾乎不可能。」
他表示,地方政府的經費本來就捉襟見肘,再加入一個行政案件,這只能流於形式。另外,中共不希望太多的行政案件,因為這對他們的「維穩」不利。在這種思想之下,當然不可能給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因此如今法院立案難、打官司難,都是中共治國「理念」的體現。
第二、律師的素質
陸媒稱,南通市司法局要求法律援助機構和執業3年以上的律師,切實履行行政訴訟法律援助義務,確保受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李建峰表示,「如今在中國大陸道德普遍低下的社會當中,很難要求律師有特別高的素質。坊間流傳,司法人員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師也是向當事人收錢不辦事。」
他表示,通常在當事人在立案之前,律師會很熱情有問必答,一旦交了律師代理費後,再要找他就不容易了。
對於法律援助的案件,律師收入極少甚至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夠調動起律師的積極性呢?如果上級行政機關硬性指派,他們也不可能花過多的精力去研究案件,去幫助當事人取證,因此幫助當事人伸張正義是很難做到的。
第三、政府干預司法
李建峰認為,對於「民告官」,最大的問題來自於官府的干預。他介紹說,自己經常接到國內很多當事人的投訴,「他們感覺很冤枉,搞不清楚為什麼會這麼判。我看了這些案件後就感覺,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支配這個審判。很多按照證據,按照法律邏輯,應該這麼判的案件,恰恰按照相反的方向給判了,而且在判決書裡還強詞奪理。」
他表示,按照法官的專業素質去辦理這些簡單的案件,錯的可能性極小,如果發生錯誤,基本上可以肯定,是案件以外的因素在干擾。
「法律援助中心的經費來自中共政府,它有可能給你大量的援助,讓老百姓來找我政府的麻煩嗎?」他說:「另外,如果有人告了政府,這個政府極有可能向法律援助中心施加壓力,如果援助他下個年度的經費恐怕就沒希望了。法律援助中心的運作完全來自於政府的撥款,所以接受政府的干預就成為一種必然。那麼政府干預的結果,就是案件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理。」
「太湖衛士」吳立紅:政府在作秀
江蘇環保人士,被稱為「太湖衛士」的吳立紅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南通出台的措施不過是一種變相維穩的方法而已。
他說:「他們現在維穩用盡各種手段。我在接受外媒採訪後,手機被停掉,我沒欠電話費,裡面還有300多塊錢,你有什麼理由把這個號碼消掉?電信公司回應說,是為了配合有關部門,說我觸犯了法律。現在他們停我的手機,十年前是把我整個人停到監獄裡了,扣上一個莫須有的『欺詐罪』。他們要出錢幫助維權,我看他們是變相的維穩。」
針對南通的新措施,吳立紅說:「我根本不相信,這是政府在作秀,它拿點錢出來做做樣子。如果是真的話,為什麼冤假錯案會越來越多呢?」
吳立紅從1989年代末開始關注太湖的環境問題,1998年以來,不斷公開向媒體和官方舉報當地工廠污染太湖的情況。十年中,他先後舉報2000多家企業非法排污行為,其中200多家企業受到處罰。吳立紅曾被民眾選為「中國十大環保人物」。2007年吳立紅因莫須有「涉嫌敲詐」被拘捕並判處3年監禁,2010年4月12日,刑滿出獄。其後,他不斷遭到監控和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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