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2月08日訊】據洛縣顧問週二(6日)提交給縣政委員的報告顯示,2016-17財年,洛縣共支付了超過1.45億美元的和解金及訴訟費,其中7,930萬美元支付了12位法官及242起和解案,相比2015-16財年的7,130萬美元增加了11%;其餘6,610萬美元支付了律師費,比之前一個財年增加了9%。
和往年不同,縣政委員們沒有在週會上對該報告進行討論或傾聽關於該報告的介紹。
報告說,最大的一筆支出是1010萬美元的和解金,獲賠男子因謀殺冤案入獄已20年。第二昂貴的和解案是關於違反聯邦清潔水法的訴訟。該案中,洛縣洪水控制中心(Flood Control District)被控允許過多污染物進入沙灘和濕地,因而向自然資源保護局(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支付了450萬美元。
報告還提到一起350萬美元的和解案,原告是一位在縣醫院治療期間受到感染而腦傷的患者;還有一起300萬美元的和解案,由於洛縣路況危險導致車禍,造成一女子癱瘓。
雖然洛縣在訴訟上花費更多,但報告也說,針對洛縣的訴案總數已連續第二年有所下降,從2015-16財年的749起降至2016-17財年的707起,該數字也是7年來的最低數字。
報告還說,全縣花費最大的部門是洛縣警署,與其相關的訴訟共支出了6,860萬美元的判決費及和解費。但報告說,與警署警員槍擊相關的訴訟減少了33%,與過度使用警力相關的訴訟減少了40%,二類訴訟案總數為189起。
洛縣風險管理局官員說,針對警署訴訟案的減少是該部門持續改進政策和管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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