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0月22日訊】據中共網站公開通報的消息,至今有60多個中共政法委正、副書記相繼落馬,其中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級、省部級、廳局級高官。
政法委是中共控制公、檢、法、司、國安工作的最高機構,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成為主要指揮系統,實施制度性和系統性的迫害,還操控著中央「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前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是江澤民利用來迫害法輪功的核心人物,於2015年6月11日落得被判無期徒刑的下場。2016年,前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前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蘇宏章;河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天君等紛紛落馬。
這些落馬的政法委官員之手都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
以下為政法委官員的落馬簡訊:
2015年2月,韓建國,湖南省岳陽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因涉嫌違紀被開除黨籍、公職,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5年3月,彭慶國,山東省滕州市政法委書記、政法系統黨委書記,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被提起公訴 。
2015年4月,王家黔,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書記、黔東南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廳級),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2015年4月13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京山縣中共政法委書記徐伏安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2015年4月16日,李良森,山西呂梁市中共政法委書記,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015年4月22日,孟鋼,河南省新鄉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2015年5月,花純豔,男,江蘇省盱眙縣中共政法委書記, 因受賄罪、貪污罪被提起公訴。
2015年5月12日,劉寶來,河北省三河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2015年5月18日,杜志強,河南省商丘市中共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因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被立案調查。
2015年5月26日,據貴州省畢節市紀委消息:七星關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禁毒辦主任周健,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5年7月,張紅宇,山西省運城市夏縣中共政法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2015年7月3日,余金武,福建省漳州市南靖縣中共政法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2015年7月16日,李樹林,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政法委書記,以涉嫌受賄罪予以逮捕、被立案調查。
2015年7月17日,楊俊,貴州省玉屏侗族自治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5年7月23日,程文,江西省九江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2015年10月10日,唐禮忠,四川省廣漢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015年11月12日,張志才,廣東省韶關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立案審查。
2016年3月2日,據湖北省荊門市紀委消息:京山縣中共政法委原書記徐伏安被「雙開」。
2016年4月,郭法傑,河南省安陽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提起公訴。
2017年2月9日,易貴長,湖南省懷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017年2月20日,謝清純,湖南省株洲市政法委書記,犯受賄罪獲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萬元。
2017年3月31日,徐合民,河南省中共政法委副書記,因受賄被公開開庭審理。

2017年4月,孟繁有,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副廳級),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被查。
2017年5月19日,蘇宏章,遼寧省中共政法委書記,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以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2017年6月13日,陳軍中,湖南省永州市中共政法委副書記,以涉嫌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罪被立案偵查。
2017年8月4日,吳天君,河南省政法委書記,被判11年,並處沒收100萬財產。

2017年10月,何挺,重慶市中共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武警重慶市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2017年12月22日,吳沙,廣東省廣州市原中共政法委書記,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2017年12月5日,鄒家軍,廣東省江門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因涉嫌受賄被起訴。
2018年2月,王湜洲,山西省陽泉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2018年5月11日,馮桂雄,廣東省陽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廳級),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2018年6月,趙振宏,河南省許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7月1日,楊華傑,安徽省臨泉縣原中共政法委書記,因受賄且行賄被一審判刑16年。
2018年7月12日,張越,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因受賄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8年7月25日,孫豔軍,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
2018年8月17日,秦華,甘肅省慶陽市中共政法委書記,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018年8月24日,陳吳,廣東省湛江市中共政法委書記,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9月,成林,山西省呂梁市嵐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0月9日;李華楠,廣東省深圳市中共政法委副書記,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0月15日;和建,雲南省紅河州中共政法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明慧網評論:中共的所謂「組織調查」、「依法判處」不過是黑幫內鬥;中共的法院也是被政法委操縱迫害好人的工具;中共的紀檢和公檢法等部門都淪為中共的打手,沒有任何的正義性和合法性可言。這些政法委正副書記們相繼被懲處,可以說是作繭自縛、自作自受。
有道是:「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完)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