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中共兩會期間,大陸歷史學家洪振快發表公開信,反駁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報告中有關「狼牙山五壯士案」政績的說法。
3月12日, 周強在全國人大會議作關於最高法院工作報告中稱,法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審理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案等,「堅決維護英雄形象」。
當日,因質疑「狼牙山五壯士」有失實成分而被法院判敗訴的洪振快,發表致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公開信,就周強報告中的相關內容提出異議。
洪振快表示,周強在報告中歪曲事實,誤導代表,一再以此案作為政績,與他作為首席大法官,涉嫌干預基層法院司法審判、違背法官職業道德規範有關。在過去幾個月中,周強兩次向全國人大作報告,都把審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案作為2016年政績加以突出 。而該案的判決是典型枉法裁判,是當代新文字獄的樣本。
洪振快在信中批評該案審理枉法且存在政治干預。周強2016年1月21日在最高法院召開的文藝座談會上稱:「審判一定要弘揚價值觀。舉個例子,之前非常受關注的否定狼牙山五壯士案,官司打到法院去,最後法院判他敗訴。理由就是狼牙山五壯士已經成了全中國人民的共同記憶,你要否定這件事,說他們沒有跳崖,必須要容忍人民對你的不滿,你要有容忍度。」
洪振快強調,周強在相關案件還在審理中就對案子表態,這不僅違背了法官職業道德,也致使案子完全按其思路進行審判,造成枉法裁決。
洪振快例舉相關案件的事實並認為,幾個涉及「狼牙山五壯士」的名譽權案判決,都是枉法裁判,這都與周強及最高法的不當介入、干預,要以司法審判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有關。
信中說,代表們有權監督法律實施,故他作為公民、選民,向他們發出此公開信,使他們知道事情真相,對周強和最高法提出質詢。
3月13日,洪振快對美國之音表示,「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案是一個枉法的裁判,判決非常不公正,他一直懷疑該案受到最高法或者周強的干預。所以,他要將自己了解到的事實公布出來。
「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案簡介
《炎黃春秋》前執行主編、歷史學家洪振快2013年曾在《炎黃春秋》刊文,質疑中共樣板戲「狼牙山五壯士」的真實性,卻遭「五壯士」後人控告侵害名譽權和榮譽權。
去年6月,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就上述控告宣判,指洪振快損害了英雄的名譽,應在網站和新聞媒體上向「五壯士」中兩人的兒子公開道歉。
洪振快提出上訴。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決,駁回洪振快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據美國之音報導,去年10月,該案由中共最高法院直接處理,強制執行要洪振快公開道歉的終審判決,同時斷絕了洪振快向北京高院申訴的司法程序。
中共紅色經典「狼牙山五壯士」遭質疑
官方版本稱,1941年9月,在日軍對晉察冀根據地的大掃蕩中,為連隊爭取撤退時間,八路軍晉察冀軍區第一軍分區第一團七連六班戰士宋學義、馬寶玉、葛振林、胡德林、胡福才,將日軍引向河北保定市的狼牙山主峰後,被日軍包圍。在彈盡糧絕之際,他們從狼牙山跳下,其中三人死亡、兩人重傷,被稱為「狼牙山五壯士」。
多年來,「狼牙山五壯士」的相關說法一直遭到外界質疑。
去年2月25日,洪振快在《紐約時報》刊登題為「中共英雄的歷史真相,誰說了算?」的評論文章中,重新列舉「狼牙山五壯士」漏洞百出。
文章說,「狼牙山五壯士」這個被中共宣傳了幾十年,並被編進小學教科書中的故事,除了時間外,其它元素都有虛假成分。如跳崖地點、帶頭跳崖六班班長的名字、六班的人數、跳崖的目的和方式等等,都有不同的版本。
如,官方稱「五壯士」整個作戰過程是完全主動的。檔案說當日整個狼牙山已被敵控制,六班戰士是「退路被敵截斷」,無路可走,即被追殺。
官方稱「五壯士」跳崖英勇就義。但《羊城晚報》相關文章認為,馬寶玉、胡福才、胡德林是「跳」,而葛振林、宋學義是挨著崖壁「溜」、滑下去,所以倖免於難。
洪振快的文章表示,近十幾年,互聯網上人們紛紛質疑中共在歷史上塑造的英雄形象,包括黃繼光、邱少雲、「狼牙山五壯士」等。「這種質疑,既是老百姓的覺醒,也反映了民心民意——對中共宣傳的不信任,乃至對中共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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