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再出審查新規 管控企業向境外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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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默迪綜合報導)繼本月初升級對個人購匯的限制後,中共近日再發布針對企業的資本管控新措施——對中國境內企業和機構的境外投資、境外放款,要進行更多的審查。

增加對企業境外匯款的審查

中共外匯管理局1月26日發布通知稱,企業向境外匯款5萬美元以上,需要向銀行提交更詳細的材料,以備審查。

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與匯款相關的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或合夥人利潤分配決議)、稅務備案表原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在相關稅務備案表原件上加章簽注本次匯出金額和匯出日期,同時匯款前需要先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企業向境外直接投資,除了要提交材料外,還要向銀行說明投資資金的來源和用途,提供董事會決議(或合夥人決議)、合同或其它真實性證明材料。

企業向境外放款,人民幣的境外放款餘額和外幣的境外放款餘額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其上年度經審計財務報表中所有者權益的30%。

中共設法讓企業資金留在境內  

此次通知還提到,如果企業將資金留在中國境內,則有一些新的規定。

比如,允許對外出口企業的境內外匯貸款辦理結匯(以外幣兌換等值人民幣),允許內保外貸的資金調回境內使用(內保外貸是指境內銀行開具擔保函,為境內企業的境外分公司解決貸款問題)。

另外,境內銀行通過國際外匯資金主帳戶吸收的存款,可在境內運用的比例由不超過前六個月日均存款餘額的50%上調為100%,且境內運用資金不占用銀行短期外債餘額指標。

分析:企業負擔增加

《華爾街日報》27日引述律師的分析表示,此次的針對企業的資本管控新規增加了企業的負擔,相當於限制企業向境外匯款。

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駐北京的律師陶景洲認為,在新規中,外管局鼓勵中國實體和跨國公司把資本留在中國境內,但是由於人民幣貶值風險,可能沒有人願意把資金放在中國境內。

而且,對於如何應對資本外流問題,不同的銀行做法都不一樣,中共相關部門沒有明確解釋,引發外界猜測中共下一步又會有什麼措施。

另外,銀行原本一些正常貿易融資交易的部分業務,在控制資本外流的規定下受到限制。

在人民幣持續貶值的背景下,中國資本外流加劇,引發中共連續出台措施進行資本管控。去年有多項針對境內企業的措施,比如企業的境外匯款最多不得超過淨資產的30%;海外支付審查門檻由5000萬美元下調到500萬美元;境內外企向境外匯款的上限從5,000萬美元大幅下調至500萬美元等。#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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