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射氣球攤檔大媽被改判緩刑 律師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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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26日訊】在天津街頭擺攤,經營用氣槍射氣球謀生的51歲大媽趙春華,一審被中共法院以非法持槍罪,判刑3年半引發輿論譴責。1月25日上午,中共天津第一中級法院二審改判,趙春華仍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律師對此結果表示遺憾,並指世事複雜。

2016年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區法院一審判趙春華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據報,2016年8月至10間,趙春華在天津河北區一處平台空地,擺設射擊攤位。10月12日,天津警方收繳了攤上用來打氣球用的9把槍支及配件等,趙春華被拘留。

在隨後的日子裡,其女兒四處奔走,呼籲中共撤銷對其母親的有罪指控,均無果。

1月25日,二審庭審結束後,趙春華的辯護律師徐昕在朋友圈發表文章稱,不知者不為罪,趙春華不構成犯罪,任何有罪判決都違背現行法律規定和世道人情,對二審有罪判決深表遺憾。

趙春華的案件始終受到輿論關注,大量評論譴責中共專制已達到草木皆兵的程度。

知名法律學者徐昕曾對事件發表評論文章表示,看到報導很氣憤。從小到大,神州大地,到處是氣球射擊,人家擺個攤,討口飯吃,沒見過被抓被判刑的。全面建設法治社會了,不但砸了飯碗,還成了犯罪。

網民「林飛揚-L」表示,在共襠的獨裁統治下,警方竭盡全力要把一個僅靠提供他人玩具槍打氣球謀生的大媽判刑法辦,卻對一夥明目張膽的麗江惡棍(遊麗江女子被打毀容事件)置若罔聞。

網民「MrColin月月鳥」說,賣玩具槍的沒事,買玩具槍的被抓了。玩真槍的判幾年?這種劇情連以想象力著稱的美國科幻小說都虛構不出來。

還有民眾表示,槍桿子裡出政權,所以一隻破玩具槍,嚇到朝廷也驚慌。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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