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9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報導)9月14日,貴州省威寧縣新發鄉派出所所長管某某,駕車與路人發生糾紛,開槍射殺一對夫妻,造成女子死亡,男子重傷。案發後,中共威寧縣政府及公安局官員找到死者家屬,要求簽「死亡賠償協議書」、「不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16日,當地政府組織人員在未經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死者李燕抬上山下葬。
派出所所長因堵車與人爭執
據《新京報》報導,死者的弟弟李華(化名)憶述了現場經歷的驚魂一幕。
14日晚7點多,他與姐夫倆人分別駕駛汽車行駛到威寧縣六橋街道環城路時遭遇堵車。當時他的姐姐李燕與姐夫唐英國在一輛車上,李華與管某某的車分別在後方。
因交替超車,管某某與車上另一男子下車找李華理論,雙方發生口角。李燕與唐英國見狀也下車與對方說理,雙方發生推搡。
此時李燕用手機拍照時,看到管某某腰間別了一把手槍,唐英國擔心管某開槍,便上前抱住管某某。
警察:老子開槍打死你們!
十幾秒後,管某某喊:「老子開槍打死你們!」話音未落,管某某右手拔出黑色小手槍,朝李燕開出第一槍,瞬間向唐英國開了第二槍,兩人應聲倒地,李華下意識轉身逃跑,聽到身後陸續傳來5聲槍響。
待槍聲停止,李華返回現場,發現管某某已逃跑,他立即將姐姐、姐夫送醫院,結果李燕不治身亡,姐夫身中三槍,目前仍在重症監護室。
事發後,威寧縣政府在官方網站發布了一份通報,稱開槍致人傷亡的涉事警察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官方強行將死者下葬
李華說,14日事發當晚,他被叫去公安分局錄口供,並被便衣警察跟蹤。
16日凌晨3點多,威寧縣官員以及公安局的人組織家屬在縣信訪辦公室談話,讓家屬簽一份「死亡賠償協議書」。
協議書中寫道:「乙方向甲方支付李燕死亡的一次性賠償款836,000元(人民幣,下同)」,共分兩次支付,簽訂協議之日支付257,198元,安葬完死者後再支付578,802元,李燕所在街道辦事處還打了一張借條。此外,協調書中還規定,協議簽訂後,甲方及其他親近親屬不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且協議書首頁甲乙雙方身份信息均為空白,也未有提及李燕死亡原因。
李華說,名是由自己母親與姐夫父親簽的,「會場上的政府人員說,不簽就把我姐直接送去火化,老人家不得已才簽了字。」
16日上午,李華被縣公安局官員叫去談話,「他們希望當晚下葬」,談話僵持到夜裡三點多。
16日夜裡12點多,縣裡和鎮裡官員帶領幾名穿著協警衣服的人,強行將棺材抬上山下葬,還禁止家屬跟上山。
事件引發網民關注。有民眾質疑,甚麼下葬,這就是搶屍掩埋屍體!警察下班還要帶著槍嗎?也有人認為,政府親自參與搶屍掩埋,難道是管某某上頭有人?坐等處理結果。
事件發生至今已半月有餘,截至發稿時間,未見官方如何處理管某某的相關報導。#
責任編輯:李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