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現新進展 律師澄清三大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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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北京雷洋案持續發酵,外界對警方就該案的說法提出諸多質疑。大陸民眾呼籲對雷洋之死要查個水落石出,給出真相。據陸媒報導,備受關注的雷洋案再起變化。涉及網絡上有關雷洋的諸多傳言,雷洋家屬委託律師澄清了三大傳言。

雷洋案現轉機 律師澄清三大傳言

5月7日晚,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雷洋去機場接機途中,被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扣押,並於當晚離奇死亡。家屬指案件疑點重重,因死者身上有明顯傷痕,家屬懷疑刑訊逼供致死。針對社交網絡中涉及雷洋的諸多傳言,雷洋家屬委託律師澄清了三點。

據大陸財新網報導,律師表示,針對雷洋事件起因的猜測,經家屬的核實,雷洋未參與常州外語學校土地污染案的調查。此外,雷妻不在意丈夫是否嫖娼,希望著重追究雷洋死因;最後,雷妻已經審看,網上流傳的所謂電擊雷洋的視頻中的人非雷洋。

雷洋離奇死亡後,引起輿論沸騰。有媒體盤點「雷洋之死」的各種疑點。疑點一:警方執法是否得當?是否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疑點二:死者身上有傷,警方執法行為是否致其死亡?疑點三:雷洋的死亡時間、死亡原因到底是甚麼?疑點四:為何電話無人接聽?手機中的部分內容和位置信息為何被刪除?疑點五:執法記錄設備正好被雷洋「打落摔壞」?事發地監控攝像頭剛好壞了?

5月16日上午7點多,「雷洋案」的代理律師陳有西在其微博發布消息說,律師調查發現雷洋案重要疑問。雷洋蘋果手機有指紋密碼和數字密碼,別人無法打開。昨天律師從移動公司查到雷洋手機8日午夜00:19解鎖撥通其父記錄。其父說接通過無人說話。而雷洋7日22:09已送到醫院記載死亡。誰撥出了電話?

陳有西在微博上稱,警方此前說,此時手機還丟在抓人現場,找回後也無法解鎖。由此可證明警方向央視說的不是事實。手機一直在警方手中,並已對指紋鎖解碼。隨後陳有西該微博被刪除。

分析:三大信號預示雷洋案將大反轉

從5月9日晚間開始,「雷洋涉嫖猝死」事件成為網絡熱議話題。事發後,警方及黨媒極力渲染雷洋涉嫖。

不過,自媒體打破了官媒對話語權的傳統壟斷,雷洋案在社交媒體上成為關注焦點,並推動或迫使官媒的關注焦點,從「嫖娼」轉向「公民的非正常死亡」。

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屬及代理律師向北京市檢察院遞交了《關於要求北京市檢察院立案偵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報案書》,以控告涉嫌此案的相關警察和輔警。報案書中提到,在屍檢現場,雷洋的五位親屬都親眼見到其全身傷痕,明顯是外力傷害致死。

5月19日中午時分,北京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布通報表態,稱「不護短」。北京警方的這一表態被指側面證實了涉事警察確實存在問題。

5月19日,大陸各大媒體轉載了《人民法院報》的一篇文章「毆打致人心臟病發作猝死,該當何罪?」文章先講了一個案例:身為鄰居的王某與陳某因爭地界發生爭吵,王某的兒子王某某揮拳連擊陳某的胸部和頭部,陳某被打後突然倒地,經搶救無效於當天死亡。經鑑定,陳某係在原有心臟病的基礎上因吵架時情緒激動、胸部被打等多種因素影響,誘發心臟病發作,致心跳驟停而猝死。

對於該案,有三種意見。文章作者認同第三種意見,理由是:王某某主觀上具有傷害的故意;客觀上傷害了陳某的身體健康;王某某的拳擊行為與陳某死亡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因此,建議對王某某可在法定最低刑期以下判處刑罰。

5月20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深改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並發表講話。講話強調對公安的要求,披露公安在所謂規範化、專業化等方面都有問題,沒有公信力等,尤其暗示公安在民眾中沒有「社會公平正義」。

時政評論員周曉輝表示,在此敏感時期,法院報刊登此案例應是意有所指,似乎也在暗示雷洋案的涉事警察應以故意傷害罪量刑,刑期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周曉輝分析認為,19日和20日釋放的三大信號已在揭示雷洋之死的真相,而相關警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他們除了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外,還涉嫌犯有濫用職權罪,該局相關領導和沒有參加直接行動的警察則涉嫌幫助偽造證據罪。#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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