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華裔大學生弒母案 被判誤殺入監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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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的阿德雷德大學法律系華裔學生李偉(音譯,Wei Li)被控於2011年4月將親生母親殺死,本週四法庭判處他誤殺罪成立。他被判九年徒刑,七年無假釋資格。

據廣告報報導,對這名前法律系高材生的謀殺罪指控未成立,陪審團判他過失殺人罪。23歲的李偉一直不承認謀殺,說他是出於自衛殺死了母親。李偉的律師們將他的母親田梅(Emma Mae Tien,音譯)形容為一位「虎媽」。她在李偉沒有練鋼琴的情況下攻擊他。

週四,最高法庭法官凱利(Trish Kelly)宣佈判處李偉九年監禁,七年不得獲假釋。凱利說,李偉是一個自私的自戀者,他所表現出來的是一種「令人心寒的缺乏自責和懺悔的態度」。

凱利駁回了李偉說他弒母是出於自衛的說法,並說他對母親被殺的情景撒了謊,包括他一再聲稱他天天受到母親的虐待。

在庭審中,檢控官指控李偉預謀殺害自己的母親。法庭還獲知,李偉弒母后,曾試圖買去新加坡的單程機票,並在逃到中國後,三年內沒回澳洲。

李偉在庭上反駁這些指控,他說他向母親大喊尖叫是在盛怒之下,因為當時他在練武術,不想練鋼琴。李偉說,他母親多年來一直對他進行身體虐待,他的父親是一個酒鬼,還說自己回中國是為了忘卻弒母之事。

檢控官還指控李偉在離開澳洲之前,在墨爾本招了一名男妓。

經過七個半小時的討論,由六男六女組成的陪審團贊成李偉謀殺罪不成立,但犯有過失殺人罪。

法官凱利之前曾打算將此案定性為受挑釁而誤殺,這意味著對李偉的量刑將定在誤殺罪中最重的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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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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