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墨爾本一名越南裔婦女因多次非法銷售鮑魚,被判近兩年的監禁。她是今年以來墨爾本法庭懲罰的一個非法捕撈鮑魚團伙中的第11人。
據時代報報導,41歲的越南裔婦女阮懷翠(音譯,Hoai Thuy Nguyen)被控定期從一些潛水人員那裏買進鮑魚,然後在墨爾本聖奧爾本斯(St Albans)地區非法銷售。法庭獲知,在2014年3月至10月期間,她在家中進行過37次鮑魚交易;在一家雜貨店門外,她27次將鮑魚和其它一些海鮮非法裝在一輛超市購物車中出售。
該捕撈鮑魚團伙被控在維省西海岸非法捕撈鮑魚,然後在墨爾本西區銷售。阮懷翠是該團伙被判罰的第11人。2月3日(週三),當郡法庭法官普倫(Sue Pullen)宣判阮懷翠23個月加兩個星期的監禁時,她在法庭上大哭。阮懷翠對販賣商業數量的鮑魚,以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銷售龍蝦和其它海洋軟體動物(扇貝類等)認罪。
法官認為,阮懷翠在整個團伙中是頭號人物。她及其同夥的有組織犯罪行為給環境和擁有數千名員工的商業鮑魚產業,造成非常嚴重的衝擊;同時由於她無法保證食品的衛生標準,她的非法銷售也可能威脅到公眾的健康。
檢察官無法確定阮懷翠販賣鮑魚共賺了多少錢,但法官已勒令她支付1.8萬澳元的罰金。阮懷翠在有資格獲得假釋前必須在監獄服刑一年,目前她已經服刑55天。
上個月,檢察官裡維桑諾(John Livitsanos)在遞交給法庭的一份文件概述中透露,漁業官員在調查期間發現有11名潛水員定期前往維省西海岸捕撈鮑魚。調查人員認為,這些人似乎是一個商業化操作系統的一部份,因為他們協同作業,捕撈效率高。這些人會在墨爾本西區的多個地方、包括在阮懷翠的家裏,將鮑魚和龍蝦等解包稱重,交易時阮懷翠會付給他們現金。
涉及此案的四名潛水員已在上個月被判監,四人不服,提出了上訴,另外六人被判社區懲治,還有兩人將於下月聽審,其中一人涉嫌潛水捕撈和販賣鮑魚兩項指控。
維州漁業廳調查主管霍曼(Andrew Holman)希望對阮懷翠的判刑和對該團伙12個月的調查,將會阻止其它非法捕撈者,他說「我們將監控任何損害漁業的有組織犯罪行為。」
鮑魚在一些亞洲國家被譽為一種美味佳餚。維省和塔省是世界範圍內屈指可數的盛產鮑魚的兩個地區,目前維省的鮑魚市場價格為130澳元/公斤,黑市價格約55澳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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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