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0月24日訊】一大早,一條新聞讓我窩心不已。蘇州一女會計為還房貸,請假到外地「賣淫」 ,理由很簡單,她和老公兩人的工資加起來每月一萬元不到,又要生活,又要還貸,實在不夠。為了儘快還上房貸,她在公司請了幾天假,跟著朋友一起到了揚中賣淫,希望能賺點「外快」,沒想到落得如此結局。 目前,這個女會計已被行政拘留。
看到此新聞,我的心裡立馬像壓了塊大石頭,腦子裡閃現出一個詞:逼良為娼。那麼,什麼是「逼良為娼」呢?這個詞的本意就是:誘使或強迫遵紀守法的婦女去賣淫,再引申就是逼迫好人去幹壞事。新聞裡說,這個女會計賣淫是件很「荒唐」的事情,要我說,這個「逼良為娼」的社會才是「荒唐」的。在這個社會,有多少「逼良為娼」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企業為了拿到項目不得不去請客送禮這是不是「逼良為娼」?讓所有的媒體不敢說真話算不算「逼良為娼」?讓官員為了考核指標弄虛作假算不算「逼良為娼」?讓普通市民為了一套房子的指標去離婚是不是「逼良為娼」?……這樣的例子太多」不勝枚舉。這樣的例子為什麼多?這不正說明這是個「逼良為娼」的社會嗎?
「逼良為娼」讓我又想起了腐敗的產生原因,人之初,性本善,人雖有貪心,並非官員生出來就是貪官。在法律健全的國家,貪官為什麼很少?在制度形同虛設的國家,為什麼舉世混濁?我們一想就能明白。有些人本性單純,他做官自然清正廉潔,在法制健全的國家,他這種本性就會受到保護;但是,在制度形同虛設的國家呢?行賄者找他「行方便」,本性單純的人也一定會拒絕,但是,行賄者會找上級壓這個本性單純的人,他服不服從上級?不服從,就會被威脅排擠,甚至被「反腐」,最後他的結局是什麼?一定是與上級貪官同流合污。這種讓本性單純的人成為貪官的事是不是「逼良為娼」?
張愛玲說過:「正經女人雖然痛恨蕩婦,其實若有機會扮個妖豔的角色的話,沒有一個不躍躍欲試的。」這話啥意思?說明人都有讓自己放蕩的本性。但是,在一個健康的環境,這種本性會受到束縛;但是,在一個不健康的環境,這種本性就會得到釋放。有些貪官本來是「正經女人」,但是,在某種環境下,他自然就成了「蕩婦」,那麼,這種環境是什麼環境?是不是「逼良為娼」的環境?
我們現在回到女會計賣淫事件本身,她和丈夫如果有一個好的收入,能夠供起房子,她會出去賣淫嗎?況且,她出去賣淫也是出賣的自己的本錢,如果她沒有賣淫的本錢,為了還房貸,她會不會走上經濟犯罪的道路?我想,這種可能性非常大。當一個社會,房價高企,讓所有的人都承受不了,甚至為了房貸不得已去「犯罪」的時候,這個社會是不是本身就是個「罪惡」世界?房價是不是「逼良為娼」的歹徒?
當然,這次事件本身警察的做法更是讓人不齒,這個女會計觸犯了法律,你通知她家人就行了,你把這事兒通給媒體,這叫她以後怎麼做人?也許警察會辯解說已經在她臉上打馬賽克了,可是,熟悉她的人會認不出她?警察這麼做合適嗎?警察把女會計賣淫事件公開這件事兒本身是不是就在「逼良為娼」?
當一個社會,不能讓老百姓有一個安心的生活環境,不能讓老百姓有幸福感,經常出現一些「逼良為娼」的荒唐事情,這個社會是不是從根兒上已經爛了,這樣的社會是不是需要傷筋動骨的進行一次大手術?(原標題:逼良家婦女去賣淫還房貸的社會是個什麼社會?)
責任編輯: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