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8月04日訊】「殺人犯鄭敏(穿皮鞋的)腳用力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就噴一口血,跺一下,噴口血……」遼寧省清原縣法輪功學員孫鴻昌近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遞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孫鴻昌的妻子王秀霞遭綁架後僅僅十六天被迫害致死。
孫鴻昌一家八口,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血腥迫害中,五死一殘。孫鴻昌本人被酷刑折磨致殘;妻子被迫害致死;小兒子孫峰在思念母親、擔心父親安危的恐懼中去世;年邁的父親不堪承受慘烈迫害含冤離世;弟弟孫鴻森因警察無數次的騷擾、恐嚇而離世;弟媳因弟弟被綁架在驚懼中死去。
下面是孫鴻昌控告書中陳述的他們一家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遭婆婆斥罵還樂呵呵的王秀霞十六天被中共迫害致死

孫鴻昌在控告書中描述,王秀霞修煉法輪功後變成一個好人。孫鴻昌說:「我的媽媽罵她,她從不還口,還樂呵呵叫媽媽。妻子王秀霞是一個在家中公婆誇、小姑敬、兒子孝、丈夫尊的人。」
王秀霞生前曾表示:「(法輪功)師父在《轉法輪》裡告訴我們首先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就按照這個法去做。」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左右,王秀霞與另外二位法輪功學員被撫順東州刑警隊、新屯派出所、萬新派出所等二十多名警察綁架,僅十六天被中共警察折磨致死。
遭毒打和針扎
王秀霞遭綁架被劫持到撫順市公安一處,遭撫順公安一處警察暴力毒打。
警察用針亂扎王秀霞的身體,用腳踩在一條腿上,用手抬起另一條腿,使勁地往上掰,接著用茶缸往頭頂上、臉上潑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頭倒控在床下,往頭上倒冷水,衣服全濕透了。
遭「煙熏」
王秀霞曾遭「煙熏」酷刑折磨。煙熏酷刑就是把一張八版十六開的大報紙捲成了一個喇叭筒形,喇叭筒的尖頭對著王秀霞的鼻子、嘴,喇叭筒的大頭朝下,用打火機從大頭點著,讓煙從尖頭往出冒,煙直接對著鼻子和嘴熏⋯⋯
警察還不讓她睡覺,輪流刑訊逼供。警察恐嚇王秀霞說:不轉化就把你的衣服扒光了銬在牆上,把窗戶打開,讓大家看。
後來,王秀霞被戴上手銬和沉重的腳鐐,被幾個犯人抬著關入裡邊的女監號。
遭坐鐵椅子和野蠻灌食
第三天警察上班後,又用同樣的方法將其抬了出去。抬出去後,王秀霞遭坐鐵椅子野蠻灌食。
就這樣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來,回來後惡犯將其雙手反背銬在緊挨廁所的暖氣管子上。因暖氣管子很低,王秀霞只能坐在地上過夜。
陰部毛髮遭犯人拔光 無法小便
一天,王秀霞在同監室法輪功學員的幫助下上廁所,她蹲下很長時間還便不出來,跟隨的包夾(監視)犯人等得不耐煩就出去了。這時她很費力的小聲告訴旁邊人:她陰部和腋窩的毛髮已經全被犯人拔光了,現在陰部腫得撒不出尿來,犯人還用茶缸蓋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壓著推。
遭殺人犯穿皮鞋連踹心臟三腳 連噴三口鮮血
已經被非人酷刑折磨好幾天了的王秀霞,渾身是傷,還遭到警察默許下的多名包夾犯人毒打。
殺人犯鄭敏穿皮鞋的腳用力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就要噴一口血,跺一下噴口血,連跺三下,看守張保華一看擔心要出人命,才阻止殺人犯鄭敏繼續行凶。
事後,101號長張寶華親口描述當時的情景。張寶華說:「我看要出人命了,趕緊領著號裡的人撤出來了。」他還邊說邊學著鄭敏當時把腳抬得高高的使足全身力氣跺下去的動作。
張寶華對賈乃芝說,鄭敏(102號長)穿著皮鞋連踹三腳,這三腳都落在王秀霞的心臟部位。每踹一腳王秀霞「撲⋯⋯」噴出一口鮮血,連踹三腳,連噴三口鮮血。
王秀霞被折磨死在監室內
王秀霞被折磨得說話困難,她腿上、胳膊上都被牙籤扎滿了眼。
大約八九天後,王秀霞呼吸都已經非常困難,就不再被往外抬了,背銬和鐐子也被摘了下來,就在監號內輸液,但犯人包夾對她的打罵沒有停止,灌食也同時進行。
六月十五日晚,王秀霞突然臉色蒼白,呼吸困難,情況危急。但看守所惡警卻漠不關心,不及時送醫院搶救,致使王秀霞死在監室內。當時的時間是晚上九點三十分左右。值班所長為蔡林,值班獄警郎旭明。
警察不讓看遺體
六月十五日晚,撫順公安局通知家屬說王秀霞死亡。家屬趕到後,看到王秀霞的遺體被冰凍著,人已脫相。家屬上前想看遺體,警察不讓看;家屬問死因時,警察誰也沒回答出來。
六月十七日上午,警察將遺體草草入殮。
小兒子悲慘死去
孫鴻昌說:「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五日,這又是一個令我悲痛欲絕的日子。這一天,我心愛的小兒子孫峰,剛剛十四歲,卻在這一天死去了。」
孫鴻昌說:「兩年前在他只有十二歲的時候,他親愛的媽媽被警察殘忍地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靈難以承受這巨大的傷痛。在這之前幾年,我們夫妻就被迫流離失所,幼小的孩子寄養在親屬家,孩子思念父母、擔心父母被警察再次綁架,一直在恐懼中度日。那時候的我正被迫害的流離失所,杳無音信。在這多重打擊下,孩子病倒了,整日生活在思念、驚懼和無望中,他在對媽媽的無盡的思念中孤苦地離世。」
「如果沒有這場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我的兒子一定會在慈父善母的呵護下成長,怎能會患病在花樣年華時離世呢?!」
孫鴻昌本人遭受酷刑折磨 遭電擊生殖器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撫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一處)七八個警察將正在清原縣興隆小區室內干裝修工作的孫鴻昌綁架到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清原鎮派出所(又叫天橋派出所)。
二十八日深夜十一點開始,撫順市國保大隊關勇(他是迫害死孫鴻昌妻子王秀霞的主要凶手)、郝建光、趙大壯等六個警察在場。他們對孫鴻昌進行酷刑折磨,尤其是關勇非常凶殘。
警察先將孫鴻昌暴打一個小時左右,再開始用電棍電擊孫鴻昌的生殖器,接著用拳頭猛力擊打孫鴻昌的生殖器,痛得孫鴻昌幾次昏死過去。
遭強行劈胯 昏死過去
警察關勇還用雙手狠狠地劈孫鴻昌的腿過頭,用殘忍的劈胯酷刑折磨孫鴻昌——將孫鴻昌右腿扣在鐵床上固定住,警察用雙手死命劈孫鴻昌的左腿(劈胯是撫順公安一處惡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殘忍手段之一,受過此酷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殘廢了,被折磨的人痛苦不堪,難以用語言表達);一瞬間,(感到)胯部像被撕裂了一樣,劇痛使孫鴻昌昏死過去。
孫鴻昌醒來後聽到四五個警察還在想折磨他的手段,關勇說:「你們去找兩根木棍,再買寬的膠帶。」
不一會兒,他們就拿來兩根木棍,分別將其放在孫鴻昌的兩條腿的外側,不讓腿打彎,用寬膠帶從上到下緊緊地將木棍纏在孫鴻昌的腿上,然後再把孫鴻昌的右腿扣在床上,警察用雙手劈孫鴻昌的左腿過頭,每一次長達一兩個小時,痛得孫鴻昌多次昏死過去。
酷刑折磨的那三天夜裡,派出所周圍的居民聽到了孫鴻昌淒厲的慘叫聲,這樣的折磨每次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早晨五點鐘。
撫順警察在折磨孫鴻昌的過程中狂叫:「我們就是沒人性!你媳婦就是我們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償命!大不了再花上兩千多元錢!」
再次遭劈胯酷刑 3天內左腿致殘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晚上,警察對孫鴻昌瘋狂的暴力毆打後,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他,惡狠狠地說:「給你回回杓」。
他們猛踢孫鴻昌的左腳,一邊折磨還一邊變態地問:「痛不痛?」從此,孫鴻昌的左腿殘廢了。
孫鴻昌回憶說:「前次酷刑折磨使我左腿全部青紫,腿腫得很粗,這一次酷刑更是痛入骨髓,致使我左腿傷殘,無法站立和行走,只能躺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十一日,孫鴻昌被抬著關進了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孫鴻昌腿痛得難忍,每時每刻都在無比的疼痛中煎熬著、呻吟著⋯⋯孫鴻昌整整躺了一個多月。
國保:當初還不如把他給打死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清原縣看守所打電話通知家人送一千元錢給孫鴻昌治病,說在縣醫院無法醫治。
父母聽說孫鴻昌生命垂危,就到清源鎮派出所要人。國保大隊長王興傳不但不放人,還說煉法輪功的給打死了也不用償命,當初還不如把他給打死了。
參與迫害的主要凶手撫順公安一處的警察關勇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法院還對孫鴻昌非法判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開庭以所謂「阻礙法律實施」非法判孫鴻昌五年,從開庭到判決程序全不符合法律規定。由於孫鴻昌身體健康不合格,監獄拒收。
後來中共有關單位已經同意放人,由於撫順國保警察關勇怕他的罪行曝光,還極力阻撓放人,孫鴻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
父親含冤離世
孫鴻昌年邁的老父親為了給被迫害冤死的兒媳和被非法關押致殘的兒子討回公道,幾年間奔走於各級公、檢、法、司,受盡了各種恐嚇與屈辱,身心承受巨大的傷害。老父親在苦苦盼望與等待中,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晚七時含冤離世。
弟弟和弟媳在恐嚇和驚懼中死去
孫鴻昌的弟弟孫鴻森,因修煉法輪功從一個坑騙錢財的小混混變成一個心地善良,處處為他人著想的好人,因警察無數次的騷擾與恐嚇而離世。
弟媳也因弟弟被綁架,而在驚懼中死去。
控訴字字血句句淚 要求將元凶江澤民法辦
孫鴻昌說:「僅僅幾年時間,我原本一個幸福、祥和的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一家八口,五死一殘。這字字血、句句淚的控訴,只是千千萬萬的法輪功修煉者所受到的迫害的滄海一粟。而這些迫害事實都是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迫害所造成的,江澤民是迫害千千萬萬個法輪功修煉者的罪魁禍首,他是主要責任人。」
「因此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我們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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