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09日訊】「這(場迫害)給我造成身體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打擊,痛苦至極。」原湖北荊門技術監督局局長李繼亮先生,近日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在中共發起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後,李繼亮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判刑。
以下是李繼亮在控告書中的部分敘述:
我是湖北荊門市技術監督局退休幹部,今年八十六歲,一九四九年參加工作。一九九一年退休,工齡四十二年,其中三十九年正科級。我勤勤懇懇工作了幾十年,經常被調換工作。幾十年來,哪個單位問題多,哪項工作難度大就給我哪裏搬。我退休後從頭到腳滿身多種病,總想找個康復身體的方法。練劍、太極拳,還有幾門氣功我學過,結果都不見效。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開始學煉法輪功,通過學習法輪功書籍,修心性加上煉功,奇蹟出現了,不到兩個月,全身各種病狀消失了。我精神越來越好,身體也強壯了,由過去的一百零五斤體重增加到一百三十斤。僅舉一例:一九六零年我在曾集區工作,由於生活上的原因染上了慢性肝炎,在醫院醫治了幾十年怎麼也治不好,到一九九六年,我煉法輪功不到兩個月,病症全消。(中共前人大委員長、中共中央常委)喬石先生在我國從北到南做了周密的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可是江澤民不聽,一意獨斷專行,要對手無寸鐵修心向善上億的好人強行鎮壓。
江澤民發動的迫害開始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號,這天天還沒有亮,公安部門把高音喇叭架在汽車上,在城區特別是各煉功點上,反覆播放兩高通告,到處張貼兩高通告,製造恐怖氣氛。從那天起,市裡召開各部門相應的會,一齊指向法輪功學員。我的社會地位高一些,局裡沒有直接找我,由東寶公安分局直接找我。他們輪番的找了我三次。
第一次是一天下午,我局孔令雲副局長把我帶到東寶公安分局,在他們會議室裡把我一個人安排在講台上,公安分局局長馬建國(還有他們一幫人)在台下坐著,首先發話問我:你知道法輪功是×教嗎?現在中央決定不許煉了,你今天要有個明確的態度。我告訴他說: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教人做好人,怎麼是×教 呢?功法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我煉功不到二個月全身大小病都好了,我怎麼能不煉了呢?他發脾氣阻止我,不讓我繼續講,並破口大罵我師父(指:法輪功創始人)。我接上說:請你不要罵我師父,我師父是大好人。
第二次是在一個晚間,東寶公安分局高政委帶了幾個人到我們局辦公室,把我叫去逼我表態,並還逼我寫。我告訴他們說: 你們要我說,我就說法輪大法好,你們要我寫,我就寫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你們要嗎?僵持到八、九點鐘,他們走了。
第三次在一天的上午,東寶公安分局又來了四、五個人,把局領導也找去了,直接到我家,還是那一套,逼我表態。我誠懇告訴他們:我要說的話都說了,你們說的我做不到,請你們不要難為我了。我們局的局長張劍說了一句話:老頭子實在不想說就算了吧。這才了結了對我的輪番糾纏。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李繼亮遭中共三年判刑,原因是他給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複印了一封有關法輪功真相的勸善信。
李繼亮在控告信中說,掇刀開發區法輪功黃兆興找我要真相資料,我就將我手中別人傳我看的一封勸善信拿到田氏複印店複印了一百多份,交給他。東寶公安分局科長畢相銀帶了幾個人把我家的門打開。氣勢洶洶的衝進我的房內,翻箱倒櫃搜走許多法輪功書籍,把我押送到荊門收容站,把收容站作為審訊我的地方。”
一天下午幾個人喝了酒,臉通紅,拍桌子,要我說,他們為甚麼要我說出印了一千份?後來聽說上面有規定,三百份以上才能判刑(我不知道)見我說的數字達不到他們掌握的假口供的數字,畢相銀就拍桌子說:你不說,只要有二個人證實就可以判刑。我說,既然這樣,何必要我說。二零零二年三月,當局把我關在荊門看守所。
七月份,東寶公安分局開庭判我有期徒刑九年。我不服,上訴到中院。市中院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以(2002)荊門刑終字第133號改判我有期徒刑三年,判刑後市電視台、市電台反覆播放;荊門報紙顯著位置刊登。這給我造成身體上的折磨和精神上的打擊,痛苦至極。
二零零二年九月,中院判決書下達後,十月就要送往農場,兒女聯名保我監外執行,但有一條要求,不能住在自家,兒女們房子小,不能安排,兒女們就在鄉下給我買了一小棟破房子,修理後,我和老伴就住在那裏。這樣他們還是不放心,明的暗的還經常派人到我們的住處干擾。在那裏我整整住了八個年頭,受盡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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