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26日訊】近日,隨著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在韓國引發的恐慌,讀者對「綜合征」與「綜合症」有了新的認識。不少讀者認為將「綜合症」寫成「綜合征」是筆誤。實際上,這是兩個不同的醫學名詞。
綜合征和綜合症雖只有一字之差,但意思大不相同。綜合征為醫學名詞,亦稱「症候群」,是指動植物疾病、功能失調等一組典型徵候或症狀,代表一些相互關連的器官病變或功能紊亂,不是一種獨立的疾病。
這些症候群可出現於幾種疾病或由於幾種不同原因的疾病所引起,其統一起來進行觀察則稱為綜合征。
從醫學上講,綜合征具有兩個內涵:一是一組「症候」,而不是一個獨立的疾病。二是同時包括數項基本特徵。從臨床醫學上講,當病人出現一個症候時,往往同時還會伴有另外的幾個症候。這一群症候是很定型的,將其統一起來進行觀察,則稱為「綜合征」,就是綜合性的特徵。「綜合征」的「征」有「特徵」的意思,也就是說只有同時具備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徵性表現」,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區分開來。
「綜合症」為醫學術語,定義相對狹窄,指在某些可能的疾病出現時,經常會同時出現的臨床特稱、症狀、現象,此時醫師可針對出現的其中一種表徵,警覺可能一併出現的相關變化,然而實際的病原、確定診斷的疾病名稱或相關生理變化可能無法確知。而有些過去未知的疾病表現,經過研究後仍然保留綜合症的稱呼。
因此,凡是病因相對清楚,症狀、體征又多相對集中於單一系統的疾病,一般便不宜再冠以「綜合」字樣,也不宜稱之為「征」,而應直接命名為「某某症」。
在醫學上,「症」「征」並列時,「症」是「症狀」,如頭痛、視物模糊、嘔吐等,是病人能感知的不適;而「征」是「體征」,特指醫生檢查發現的異常變化,如眼底出血、心臟雜音、病理反射等。症」字不能充分反映「綜合征」的內涵,而且歧義較多,容易被誤解為某種獨立的疾病。
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