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一位姓焦的婦女(Yi-Hua Jiao)攜帶逾六十萬澳元現金進悉尼賭場被定罪洗錢,5月15日被加刑。該婦女持有台灣和新西蘭護照。
據悉尼晨鋒婦女向男子遞上一張特定序列號的5元紙幣表明身份,兩人後來走到停車場取走了一個背包,裡面的塑料袋裡藏著數十萬現金。
在那裏兩人短暫去了酒店房間,隨後這位婦女拿了624,340 澳元進入貴賓室要求存入她的賭場賬戶。賭場的工作人員注意到錢上有泥沙,捆綁的也很奇怪,就向聯邦警察要求調查這位婦女。她當時還問工作人員是否可以轉一些錢到一個銀行帳戶。
第二天警方逮捕了她,當時她隨身帶有30萬澳元現金,是從聯邦銀行Pyrmont分行她的賭場賬戶中取出的。
這位婦女被指控攜帶超過10萬的現金,有理由被懷疑為犯罪收益。紐省地方法庭隨後判處這位婦女六個月監禁,然而檢控官對此案上訴,認為量刑「不公平」、「不合理」。15日犯罪上訴庭(Court of Criminal Appeal )重新判處她16個月刑期。
法庭獲悉,這位婦女同意與那名男子見面,並遞上一張5元紙幣,錢屬於她的兄弟焦申躊(音譯,Sheng Chou Jiao),這樣她的一個兒子就能在悉尼開一家台灣咖啡生意,這些錢還將用來購買一個農場,她的弟弟退休後可以住在那裏。
這位婦女告訴法庭,她認為這筆錢屬於她的弟弟,是通過匯款轉賬到達其兄弟那裏的,法庭上也沒有談及這筆錢的來源。
上訴法庭發現,這些錢是法律上規定可被起訴的10萬元的六倍多。上訴法庭認為此前的刑期不足,需大幅增加量刑,在考慮新的刑期時,法院也考慮了這位婦女配合的態度。
這位婦女持有台灣和新西蘭護照,她將於今年12月份被釋放,然後需要繳納4個月的守行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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