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忠富:官員離奇墜亡,封口令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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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0日訊】5月16日,江西南昌官方發佈消息:5月14日上午,南昌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閔紅妹(男)在其居住小區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2013年,閔紅妹曾被外地媒體報導,被指索賄。5月16日,記者多番聯繫到閔紅妹的同事和朋友,根據有關要求,他們不便對閔紅妹跳樓一事作出評價。(05-17《南方都市報》)

閔紅妹非正常死亡,官方認為是「墜樓」,民間措辭是「跳樓」。墜樓和跳樓,二者儘管一字之差,但性質卻不太一樣。跳樓是主動為之,應該定性為自殺;墜樓則包含兩種情況,他殺和自殺,都有可能性。人命關天,不可等閒視之,當地警方應該及時介入,在縝密調查的基礎上給出客觀結論,這既是對死者負責,也是給社會一個交待。更何況閔紅妹身份特殊,而且牽扯到一樁金額高達50萬元的索賄案。雖然這件案子並無後續消息,但在當前反腐高壓態勢下,不排除又有被人再次舉報的可能。如此,閔紅妹墜亡則變得更加複雜,官方絕不能再遮遮掩掩。那種摀蓋子的做法只會使這件官員離奇墜亡案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則會一點點受到侵蝕。

閔紅妹在南昌縣域內來說,也算位高權重者,畢竟反腐以來,紀委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以前多地官員非正常死亡,官方往往會給出因為壓力大,患上抑鬱症的說辭,他們以為「抑鬱症」就可以掩蓋事實的真相,結果適得其反,在媒體的刨根問底下,這些官員實則就是畏罪自殺。如今南昌縣官方算是學聰明了,直接說是「墜亡」。可是聰明反被聰明誤,這樣解釋可信度更低。對於一個正值事業上升期的幹部來說,他憑什麼要無故「墜亡」,他有這個必要嗎?就算閔紅妹曾經索賄50萬事實成立,也不過十年左右有期徒刑而已。非得去死,這說明閔紅妹身上還涉嫌更大的案子。閔紅妹一死了之,帶走了許多秘密,給社會留下了許多疑惑,但當地官方有責任回應這些疑惑,而不是任由謠言滿天飛。

公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媒體也有報導事實的義務。事實證明,官員非正常死亡,官方越是拚命「摀蓋子」,下達封口令,最終只會捅出更大的簍子。因為我們從閔紅妹的簡歷和知情人士介紹中,就可以發現一些端倪,15歲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監察局副職任職一年就提拔為正職。這段簡歷中至少涉嫌,參軍走「後門」,因為未滿18週歲;初中都沒有讀完,大學學歷怎麼來的;一年之內由副科到正科,屬於違規提拔。人言雖然可畏,但只要我們還事實以真相,則流言自會散去。閔紅妹墜亡後,當地官方下達封口令,使知情者不願意對記者說出真相,這種處理方式實在欠妥。要想真正打造政府形象,提高公信力,突發事件處置的關鍵是應該首先有坦誠相待的態度,這一點南昌縣官方還要從頭學起。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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